工人日报:必须关注“有工伤没工钱”之类的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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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8: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刘文宁 近日,新华社记者对在武汉打工的一位彭姓农民跟踪采访了115天,亲眼目睹了他谋生的艰难———115天中,这位农民有工作的日子只有45天,经常吃不饱饭,甚至睡在马路上;为11个老板打过工,却没有一个老板兑现过工钱上的承诺,“有工伤,没工钱”,三个多月时间他只拿到现钱415元。为此,妻子离他而去,母亲有病没钱治,“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 这位农民说他“不怕吃苦受累,就想过上好日子”。应当说,这个要求一点也不高,实在合情合理。而与此同时,我们这个社会也实在应该给“不怕吃苦受累”者更多“过上好日子”的机会,给每一个人更多凭正当劳动谋求幸福的通道。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个社会的某些环节肯定出了毛病,甚至隐藏着某种危险。比如,倘若不兑现工人工钱的老板只是个别人,我们可以分析其个案的原因,但是,这位农民“为11个老板打过工”,“却没有一个老板兑现过工钱上的承诺”,那么,我们是不是必须问一问:机制上的漏洞在哪里? 同样是来自新华社的一则报道,让我们看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死结是怎么打成的。这篇题为《交工之日,讨账之时———一个包工头诉说“维权怪圈”》的报道说:“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就拖欠民工的工资。”似乎谁都有苦衷,但是,承受最终、最大苦痛的是谁呢?不是发包方,也不是承包方,而是干活的民工。由市场某些领域的失序和混乱所导致的苦果,最后全都要他们来吞下,一层层的矛盾积累起来,最终的痛苦尽数压到了他们身上,他们辛辛苦苦打工却拿不到报酬,甚至“有工伤,没工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问题确实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不可否认,有关方面以及社会舆论一直在尽力地帮助他们,但“打工前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之类的提醒,于一些人来说近乎隔靴搔痒。因为凭他们的处境,他们根本无力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也无力与用工单位对簿公堂。许多时候,一些人只能以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赌一回。幸运的,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不幸者则只能将眼泪往肚子里咽。甚至可以说,是这些民工以他们的“有工伤、没工钱”、忍饥挨饿以及对生活的绝望做代价,换来某些人的滚滚财源。这样的交换显然有失公平,但这样的交换就这么长时间在一些地方持续着。我们之所以关注类似的“有工伤、没工钱”的现象,因为它事关一个社会公平的问题。而这个公平问题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呢?它值不值得众多媒体一年接一年地追踪、追问呢?值不值得社会更多地为民工鼓与呼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说到社会公平,它并不空泛而无形,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文明、健康、人性的社会丝毫不能动摇的法则。犹如一个人离开了空气和水即不能生存,一个负载人性与文明的社会如果缺失了公平,也将难以为继。而及时检讨我们与公平社会的差距,并切切实实缩小这种差距,正是我们无可回避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