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正视历史责任走出供暖怪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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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7:39 北京青年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张天蔚 尽管热力市场存在的矛盾依然存在,但北京市政府今年的态度却格外坚决,即不管有什么原因,政府部门都将不惜一切代价,保障群众的冬季采暖。 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原则下,这样的态度和措施无疑是正确的。比那种机械 在任何情况下,“温饱”都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求,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是任何政府都必须努力承担的责任。所以解决冬季供暖问题,才成了远比一般经济问题为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与过去计划经济相配套而形成的庞大的供暖网络,却成了阻碍供暖系统进入市场化经营的技术壁垒。在最小以“楼”为单位进行统一供暖的系统中,交了钱的与交不起钱或不交钱的住户被捆绑在一起,确实给供热企业带来无法解决的两难:不供,则交了钱的住户权利受到侵害;供,则那些不交钱的住户就搭了“便车”,不但企业利益受损,对交了钱的住户也不公平。而且,这一两难局面靠企业自身力量无法解决。 这时,政府就有责任出面解决这一难题。目前的两难,显然是因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导致的。政府政策转变引发矛盾,政府又没有相应的办法对原有的系统进行改造以适应新的政策,于是政府就只好为出现的问题“埋单”,于情于理,都只能如此。与此可资对照的,是供水、供电系统。这两个系统有着与供暖系统同样的公用性质,也属保障群众“温饱”需求的生活必需品。但由于其分户供应、分户收费的系统改造相对方便、成本较低,于是迅速实现了市场化经营,政府也很方便地从中脱身。政府该脱身时就脱身,符合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在供暖问题上,政府不该脱身时硬要脱身,把政策转变带来的矛盾交给企业和用户去解决,看似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实际是政府未尽到应尽的责任。所以北京市政府作出不惜一切代价保障供暖的决定,既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应尽义务的承担。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经济规则在供暖领域就宣布失效;并不意味着政府永远都要承担“不惜一切代价”的义务;并不意味着那些恶意欠费的单位或个人就永远都可以搭乘免费采暖的“便车”。不管供暖问题中牵扯、纠葛着多少历史成因、社会问题,都应该逐步进行剥离,让一般用户的采暖问题回归为经济问题,而将生活困难群众的采暖问题单独剥离出来,作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予以特别的解决。 首先,新建住宅必须按照分户供暖的要求,建设新型供暖系统,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其次,在按照建设部《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各单位采暖费用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的同时,应该有效跟踪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对其提供特殊补贴,使其有能力交纳采暖费用。在政府尽到应尽的责任之后,无力缴费与恶意欠费就能得到有效甄别,采取法律或其他强制措施,也就有了合情、合理、合法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