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举考试漫谈(一)--邵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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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1:42 天津青年报 | |
天津科举考试漫谈(一)-邵红 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官吏选拔的主要途径。考试取士始于汉代,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设“志行修谨”与“清平干济”二科,科考取士成为定例。后来,各朝代不断增损,明清时期逐步形成了以《四书》、《五经》命题,以南宋理学家朱熹的《四书集注》为论据,以“八股文”为文体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科举考试为三级考试制度,即童生试、乡试、会试与殿试。乡试和会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又称“三年一大比”。士子通过科举考试不断地递换身份,县试、府试和院试统称童生试,通过童生试的士子被称为“生员”又称“秀才”,可以进入府学或县学学习,生员又分为廪膳生、增广生等。府学和县学的生员在乡试的前一年必须参加由学政主持的科考,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乡试。乡试在地支中的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在各省的省会举行,朝廷派主考官主考各省乡试,又称“秋闱”或“乙榜”,乡试中式者为“举人”,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乡试的第二年丑、辰、未、戌年的二月后,改为三月在京城举行“会试”和“殿试”,又称“春闱”,各省的举人辐辏京师参加由礼部主考的“会试”,汉代,有公家之车送应征之士上京,“公车”成为“举人”的代称。后来的“举人”赴京应试,国家给予车马费,清朝康熙年间,每位上京赶考的天津“举人”可得到车马费银十两。 “会试”中式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皇帝在殿廷上对“贡士”亲加策问,“殿试”中式者称“进士”,“甲榜”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榜眼”和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中一甲者又称中“鼎甲”,取一鼎三足之意。二甲、三甲名额不定,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如果一人中式解元、会元和状元,称之为“连中三元”。 “殿试”之后对新进士进行“朝考”,其中文学和书法兼擅的改“庶吉士”在翰林院继续深造三年,结业时根据成绩分发任用,优秀者授翰林院编修。1905年,慈禧太后下诏废除科举考试,代之以新式学堂,科举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者简介 邵红,天津戏剧文庙、博物馆副研究员,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先致力于馆藏戏剧文物研究,戏剧文庙博物馆合并后,涉足与文庙相关历史的研究。 相关专题:天津建卫600周年纪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