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铁腕纠风需在“亡羊”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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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0:32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方明威 湖南省衡阳市少数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参与经营酒店、茶楼等场所,且屡禁不止,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委专题研究对照英烈业绩如何纠风的问题,并出台了禁止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参与经营酒店、茶楼、娱乐场所等“五条禁令”;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清理出16个单位、66名公安干警和直系亲属违规参与经营57家酒店 我在为该市“铁腕”纠风叫好的同时,也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是在特大火灾坍塌事故、战士牺牲之后才开始纠风?如果没有这次事故,会纠风吗?纠风会有这么“铁腕”吗?这又是一个“亡羊补牢”的典型事例。 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干警的“四条禁令”中明确规定:“严禁参与经营餐饮、娱乐场所或为餐饮、娱乐场所提供保护。”这条禁令无论是从效力上还是从范围上都要比衡阳市的“禁令”大得多,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单位和干警违规?而且这“参与”又不是一天两天,为什么主管部门还是对他们的违纪行为视若无睹,以致“屡禁不止”到群众“强烈不满”的地步? 从这次纠风的成果看,只要纠风力度大,措施硬,是可以“有禁必止”的。但这“铁腕”措施为什么不实施在火灾之前,为什么要以20位战士的生命为代价才换回? 由此推而广之,我们许多地方的许多干部,都太习惯于“亡羊补牢”的思维了。不出大事,不死人,对身边的违纪现象视若无睹,群众不断呼吁“牢破了”也不见动手补一下。一出大事,社会反响恶劣了,上级追究责任了,才痛下决心“补牢”。“牢”补好了却不注重及时维护,时间久了又“破”了,又不管,又等出了大事再“补”。于是便陷入了“牢破———亡羊———补牢———牢再破———再亡羊———再补牢……”的恶性循环。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只要重视“补牢”,又如何会“亡羊”? 我们的国家还不富裕,经不起“亡羊”;我们的战士、群众的生命是极其宝贵的,更“亡”不起。因此,“铁腕纠风”的措施应该“永远在火前”。只有真正注重“补牢”,才会避免更多的“亡羊”。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