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空壳制度”损害政府公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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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4:2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周东飞 四川省政府日前发出公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此后新买的自行车不用再上牌照,义务交管员也无权再检查骑车市民的自行车牌照。(相关报道见今日中国新闻) 毫无疑问,政府制定和实行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众多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自行车上牌制度不仅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而且日渐显现出它的负面作用。 首先,上牌制度的防盗功能早已失效。自行车还是贵重物品的年代,它的地位类似于现在家庭拥有的汽车,一方面交管部门有必要掌握相应的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发生失窃案件的时候,治安机关完全可能通过排查找到失窃的自行车。但是时至今日,一个城市拥有的自行车动辄以百万计,再靠核对牌照的方式寻找一辆自行车,其难度实在无异于大海捞针。其次,上牌制度的执行已经完全流于形式。正是因为上牌不会对防盗起到任何效果,所以民众对于主动上牌早已丧失了积极性。公安机关为了给自行车上牌,要么上路堵截强制上牌,要么在办理机动车或户口手续时强行“搭售”,离上牌制度的初衷越来越远。最后,上牌制度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在这项制度毫无实际意义的同时,它却成为相关部门收取办证手续费和义务交管员进行罚款的依据和借口。 一项制度,当其失去应有的作用而只能流于形式的时候,它可以被称作“空壳制度”。再退后一步,当其正面的作用全无而只会产生负面作用的时候,它就是不折不扣的“垃圾制度”了。 由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构成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武器。制度的威力在于它以国家强制力或者行政权力为后盾。但是,制度有威力的前提是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如果某一制度已经成为空壳,则执行的结果是毫无效率。如果它进一步退化为“垃圾制度”,则越是严格执行越会产生负面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对不合时宜的“空壳制度”、“垃圾制度”进行及时清理,或修订完善,或彻底废除,从而保证制度的有效性,维护政府执法的公信力。 四川省政府决定不再执行自行车上牌制度,就是将这一制度作为“垃圾制度”进行了实质意义上的废除。这是根据现实作出的科学决策,是实事求是精神的生动体现。这一决策的实施,对于相关收费和罚款是釜底抽薪之策,将有效地遏制上牌制度所产生的负面作用。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