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别用证书限制农民进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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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9:56 新京报 | |
作者:秋风 据中新社12月7日报道,某省级机构近日出台新规定,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今后农民进城打工要凭证上岗。 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确实是有用的,但政府用立法强制要求农民接受培训、并且将其与 这里的歧视有两个层次: 第一,这个文件规定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那么小学毕业的农民是否因为其不能接受培训、不能获得证书,就没有资格进入城市打工?这构成了歧视。一个人不能仅仅因为没有知识,就丧失改善自己境遇的机会。 第二,这份规定仅在这个省内有效力,那么对外省农民的歧视构成歧视。如果是外地农民工流入这个省内的城市,该省是否可以因为这些农民不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就将其拒之门外?如果是这样,那就构成了另一种歧视:相对于本省农民,对外省农民的歧视。 这份规定透露出令人难以理解之处。如果是某个城市的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限制农民或“低素质”的农民涌入城市,对进城农民提出某些苛刻的要求,设置一些门槛,最起码还是合乎经济人理性的,或者表现的是一种集体的自私。大大小小城市的政府确实一直在出台这样的地方法规和政策,而且似乎也没有任何机构出面予以修正,也没有司法审查制度加以救济。 我国大多数地区还是农村人口占多数,那么当地各级政府要更多地体现农民的利益,至少要寻求城乡协同发展,鼓励农民进城,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其收入。但我们看到的做法,却似乎是限制农民进城,而保护城市的公共服务不至于被稀释。 不幸的是,我们看到,在几乎所有省份,都存在这种不平等地对待农民的情形。地方政府总是倾向于保护城市利益而限制农民进城,尽管城市和农村同样处于它的治理之下。更高一级的政府不是在城市与农民发生冲突的时候,充当公平的仲裁者,而是站在城市一边拉偏架。政府也许有自己的苦衷,但任何初衷,都不能构成违背宪法的规定和精神的借口。 政府如果在农民进城之前对其免费进行就业培训,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政府如果强制将培训证书与农民是否可以进城就业挂起钩来,却有违政府的正当责任。 农民作为平等的公民,拥有自由进入任何一个他认为可以给自己带来机会的城市的权利,任何对这个权利施加限制的措施,都是违宪的,也是不正当的。我们希望各级政府将智慧用于如何促进农民与城市的融合,而不是继续构筑隔离二者的壁垒。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