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城市经营”的冠名之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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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40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毕舸 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拍卖是近年来流行的做法。江苏省南京市今年就已拍卖了玄武湖隧道、机场高速路、双桥门立交桥、纬九路及龙江体育馆等的冠名权。其中龙江体育馆的冠名权被广东步步高电器公司以5年300万的价格购得后,体育馆的新名字“南京步步高电器体育馆”已于11月28日亮相(12月9日《现代快报》)。这一称呼在市民中引起较大争议。 南京市民认为,称呼了8年的龙江体育馆改成这样,很不习惯,再说叫“步步高电器体育馆”,也实在拗口。要是被哪个火腿公司拍走了,是不是就叫“××火腿体育馆”了?不过议论归议论,市民的意见到底没起什么作用。 明眼人都看得出:公共设施的冠名权负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对政府如此,对企业亦然。但奇怪的是,在这种政府与企业的对接中,民众往往变成旁观者,他们缺乏应有的发言权利和渠道,成了并不情愿、但却不得不沉默的大多数。 诚然,现阶段城市现代化遇到的直接困难是资金严重不足,城市建设缓慢。在此背景下,政府希望通过城市经营,为城市现代化提供资金和各种能量的支持,这是很自然的。 不过,如果将城市经营的内涵仅仅定义在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投入的市场化运作上,则可能产生误导。特别是在少数城市,管理者已经把城市经营扭曲为政府通过出售城市资源而获取资金收入,一讲城市经营就以为是出售土地,出售公共设施的冠名权、使用权、所有权。城市经营被等同于“城市大拍卖”,在这样的大卖场里,政府成为吆喝者,企业是买家,而民众则被遗忘。 类似南京这样的冠名权问题,就反映了对“城市经营”的误读:如果一个城市变成商业广告无所不在的“广告城市”,那么即使追求到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包括城市文化在内的其他多种资源,也是可能会被浪费、破坏的。 城市资源价值的提高,受益者固然是民众,但政府和企业同样将获得更好的回报。可是,如果我们面对的是满眼以商品名称命名的公共设施,内心泛起的就不仅仅是反感,而是对整个城市形象的厌恶了。因此,对于一个城市的经营者———政府来说,其公共决策水平很可能会随着这冠名权“档次”的降低而降低。而对于未来的投资者来说,也会产生怀疑:一个眼里只有现实回报的政府,能够为我们提供可靠而长期的发展保障吗?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