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思想及新时期的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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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6:40 人民网 | |
孙晓华 袁廷华
多党合作是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学说,从中国国情出发,实行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特殊贡献。
一、团结民主党派是一条坚定不移的方针
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①。这是毛泽东对《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所作的高度概括,也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基本指导思想。
无产阶级要解放全人类,就要消灭一切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以及这些现象所由产生的根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革命,它不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而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②。因此,无产阶级要完成这一长期的、无比艰巨的革命事业,就必须在不同的革命阶段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阶级、阶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战胜共同的敌人和实现社会主义而斗争。
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远大胸怀出发,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各个历史时期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始终把团结民主党派放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来考虑,坚持和发展与民主党派的合作。
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土壤中产生的,他们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他们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
毛泽东深刻分析中国社会,指出:“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③在旧中国,经济文化十分落后,无产阶级人数很少,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的力量却十分强大。无产阶级如果不争取团结其他可以团结的力量,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大多数人口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革命就不可能胜利。我国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基本上是由农民以外的中间阶级所组成,他们不同程度地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具有反帝爱国和争取民主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争取、联合民主党派的方针,通过他们成功地团结了所联系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为民主革命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在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还需要不需要与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实行合作?毛泽东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出发,明确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同时也要求我们党去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在革命时期使反革命势力陷于孤立,彻底地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这样,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明确下来。”④
建国初期,共产党内有少数同志认为,对民主党派,不应在政治上去提高他们,在组织上去发展他们。一些民主人士也认为,新中国已经建立,他们的历史史命已经完成,无须再存在下去。毛泽东郑重指出:“要向大家说清楚,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⑤
根据毛泽东这些思想,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团结民主党派的总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并发展了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团结各民主党派参加了人民政协和人民政权的工作,同他们协商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经济文化建设问题,推动他们参加反帝爱国斗争和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这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民主党派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确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⑥同年9月,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正式确定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它为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遗憾的是,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贯彻中受到严重干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遭受重大挫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分析了我国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肯定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已随国内阶级状况的变化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不再是阶级联盟性质。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⑦这一科学的概括,明确了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性质,解决了如何看待民主党派的问题,为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这一思想,中国共产党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给我国多党合作带来深刻的变化:一、多党合作的性质由过去的阶级关系转变成为建立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同志式的合作关系,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一致性更加增强了;二、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由过去以《共同纲领》、《人民政协章程》为政治基础发展成为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政治基础,多党合作的基础更加巩固;三、多党合作的内容由过渡时期的为“一化三改”服务,民主党派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教育和改造,发展成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履行参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指引下,各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广泛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努力开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局面。多党合作空前活跃,充满生机与活力,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实践证明,把大多数人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结成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力量源泉,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它不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
二、确立和不断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经过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特别是经过新时期的实践和理论总结,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政权以外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要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建立人民的政权。
1949年,当国民党政权即将被彻底推翻的时刻,新中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政权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作为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提出来。按照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⑧。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专政,专政的对象是资产阶级。列宁从俄国革命的实际出发,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作了新的概括,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⑨列宁对马克思的发展在于,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建立的阶级联盟。
毛泽东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道路这一特殊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它在阶级结构上实行两个联盟,即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工人阶级还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组成四个阶级联合的政权。这在无产阶级专政史上是个创举。在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成为国家政权中的合作。
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指出:“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⑩“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起来做的,是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11)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政治协商,民主党派成员广泛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创造了在国家政权中实行多党合作的基本经验,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第二个联盟逐步成为工人阶级与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广泛的联盟。毛泽东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并汲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这一思想提出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突破了苏联一党制的政党模式,在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上作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确立。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总结继承了毛泽东关于在国家政权中与民主党派实行合作的基本思想和成功经验,并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作了重大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明确规定了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地位;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总原则;提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的各项制度措施。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这些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逐步走向完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确切地表明了我国的政权性质和政权的广泛基础。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两种制度相辅相成,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现在我国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即决策前的协商、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之中。(1)共产党就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2)由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决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参与决策。(3)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同时举行人民政协会议,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4)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后,由政府贯彻执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一部分人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共同参与执行。同时,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推动社会力量协助政府机关贯彻执行,并在贯彻执行中不断反馈,实行民主监督。这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政治运行机制。
邓小平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本主义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12)从这些重要论述中,可以概括出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区别于某些国家的一党制,也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其基本特点是:
第一、共产党在我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既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靠正确的政治主张和自身的模范行动来实现的。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各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共同的奋斗目标。
第三、在国家政权中,共产党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实行政治协商、互相监督。政治协商是我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不论政党大小都有平等的发言权,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互相监督,即双向监督。而首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第五、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是合法的政党,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各政党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同西方多党制比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是: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立在消灭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各个政党的活动都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民主具有极大的广泛性。而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各个政党无论怎样标榜自己“代表民意”,实际上都是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谁也不代表劳动人民。
第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反映在政党制度上,各个政党能够建立起共同的奋斗目标,政党之间是通力合作的关系。而西方多党制则是不同的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矛盾的产物,各个政党相互倾轧,争权夺利。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国家的某些政党之间也可能建立起短暂的合作,但只是一时的利害结合,而没有牢固的基础。
第三、我国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能够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协调劳动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从而能够保持国家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西方国家不同垄断资本集团之间,由于私利的冲突,只能用政党轮流执政的方式维持其利益的平衡,各个政党彼此牵制,力量抵消,甚至互相拆台,常常出现政局不稳。
总之,这一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土壤上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生动地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照搬别国的政党制度,而是充分发挥我们自己的优势,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都深刻阐述过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认真学习领会这些精神,对于提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认识,自觉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1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一格局的形成,是我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我国民主党派虽然有着反帝爱国的要求,但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中国民主革命只能由无产阶级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中,确立了自己在全国人民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自己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是因为这一制度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要求。
(一)实行多党合作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4)。
我国是一个拥有11亿人口的、多民族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的大国。在这样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坚强统一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动员组织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共同奋斗。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形成的强大的社会整合力,是实现安定团结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如果违反这一国情,照抄西方多党制,必然会导致社会混乱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失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符合我国这一特定国情的政党制度,它既是以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又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强化并完善共产党的领导,这是这一制度具有生命力和优越性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是这一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一。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的主要政治功能是:一方面反映所联系的阶层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他们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向他们做工作,帮助他们进步。通过民主党派组织把广大成员纳入我国政治体系之内,走参政党的道路,充分调动他们和所联系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有组织的自我思想教育,使其成员不断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这样就增强了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把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奋斗。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实行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更正确、更符合实际。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政治协商,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体制,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它对于我们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和减少失误,保证各项方针的贯彻执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5)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对执政党的监督。毛泽东指出: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中很少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16)。邓小平也指出:“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7)任何权力都不能离开有效的监督,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后,也不能例外。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主党派从自身特有的角度反映一部分社会群众的意见,能够对共产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工作中的一些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从而对共产党和政府的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
(二)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当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18)邓小平从我国国情出发,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为之长期奋斗的目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国际敌对势力以“人权”、“民主”为幌子,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的战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日渐增强。在抵制西方“民主”的同时,如果不建立有效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就难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难以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同时也要看到,一定的民主与一定的时代相联系,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发展相适应。我国经历2000年的封建社会,缺乏民主传统。目前,我国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在团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有利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适应我国的这一国情,有步骤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好形式。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一。这一制度已经和正在开辟各种有效的民主形式,使民主渠道畅通,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和民主的要求,也发挥宣泄、引导的功能。同时,通过这一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出发,循序渐进地进行。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到我国政治体系之内,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得以表达,既充分发扬发主,又实行有效的集中,形成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民主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
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并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还存在着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之间在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必然要求一定的社会组织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这是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能够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因。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处于调整变动之中,社会结构必然有所变化,形成各种新的利益群体和代表人物,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关系到改革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在共同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使各种利益要求通过正常渠道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到决策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并将其转化为实现社会总体利益的动力。通过这些渠道,也可以使共产党和政府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各种社会心理、社会动向及潜在的矛盾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充分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这一反馈、自我调节功能,对于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思想以及在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对这一理论思想的继承和重大发展,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思想,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奋斗。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
注释
①⑤⑩毛泽东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的谈话,1950年4月22日。见《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第7页,第6页,第6页。
②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2页,第272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08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6——1437页。
⑥(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8页,第25页。
⑦(13)(17)《邓小平论统一战线》,第155页,第165页,第105 页。
⑨《列宁全集》第29卷,第343页。
(12)(14)(18)《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31页,第232 页,第154页。
(15)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 上的讲话,1990年3月18日。
(16)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56年4月25 日。
摘自:《毛泽东百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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