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受歧视的为何总是“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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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1:03 晶报 | |
作者:曹林 建设当中的深圳梅林公园的半山腰有一座三圣宫,里面香烟缭绕,是公园一景,但大门旁贴着的一张告示却让人感觉大煞风景,刷刷刷几个大字:凡公园民工不准入内,偷盗者罚款1000元。公园内做工的民工很是愤愤不平。 事是新事,话题是个老问题,没啥疑问,如此标语纯属身份歧视,相信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这条伤害民工兄弟感情的标语很快会被取下。可咱写时评的在解决问题上总是很“贪婪”的,总会痴情地期待问题能得到根本解决:具象化的歧视标语很容易取下,可沉淀于很多文明人内在对民工刻骨铭心的歧视如何取下呢?弥漫于我们生活方方面面其他形式的歧视又如何取下呢? 毕竟,歧视是最坏的解决问题途径,他会点点滴滴地以仇恨的形式沉淀在被歧视者的心中,小则能激起一个人阴暗的报复心理,比如前段时间浙江乙肝歧视引起的血案,大则会引起群体之间永不安宁的对立、冲突,甚至战争,比如说性别歧视、种族歧视。 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经验是:如果一个行为能伤害到他人、不会直接给自身带来利损、暂时能带来心理的满足和快感的话,那么你很难以道德的劝诫或伦理的压力来制止这种行为的蔓延,除非你能让行为者感受到利损压力。 社会学意义上的歧视就面临着这种困境。跟骂人不一样,你骂句“他妈的”,对方同样可以还以“他妈的”,甚至“他奶奶的”——因为可逆,所以“骂人”是有内在约束机制的。而歧视往往是单向流动、不可逆的,某人对民工进行身份歧视,这种歧视不能反加于此人自身,在居高临下的歧视中,他往往是洋洋自得、豪情满怀、优越感万分的,丝毫不会有什么直接的利损压力。正是具体行为中不可逆的属性造成了歧视的流行。 让一只小小的蝴蝶在巴西亚马逊河流域轻轻一飞,其翅膀在扇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极轻微能量,能通过大气环流,将在千里之遥的美国加利福尼亚海岸引发一起热带风暴,这就是风靡全球的蝴蝶效应说。实质上,如果我们脱离了某一具体的歧视行为,把歧视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行为系统内进行分析,就可以看到歧视的“蝴蝶效应”。 这不是宿命的报应论,而是科学的认知。毋庸讳言,无论你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属什么身份,拿多高工资,每个人每天都会承受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性质的歧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身份歧视、职业歧视、待遇歧视等等。因为在这个多元的社会,你总有比别人低的东西,也有比别人高的东西,这种交错的鄙视和仰慕构成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歧视:因为别人歧视你,所以你歧视别人,因为在某方面遭到了歧视,就会在别的方面歧视别人。怨怨相报,歧视实质上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混沌系统。 这种交错和互为因果的结构中,很难保证哪一天在深圳你歧视了某人,不会成为有一天你在黑龙江受到别人歧视的直接原因。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