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民工过个高兴年 南宁清查建筑欠款欠工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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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8:01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12月25日讯(记者简文湘通讯员杨建伟)12月24日,南宁市全面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查工作,重点是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三大问题。 近期,南宁市有关部门调查了该市179家建筑企业的1525个项目,发现工程款拖欠总额达14亿多元,拖欠民工工资总额1亿多元。 南宁市政府规定,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分3年列入本级政府城建计划逐步偿还;对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开发公司),由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批准其投资建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被银行列为信用不良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对公司本部注册地在南宁市辖区外的建筑企业,予以清理出南宁市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承接该市范围内新的工程项目,对公司本部注册在南宁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在3个月内不得承接市范围内的新工程项目;其它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制订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 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发生,南宁市还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如有关部门实行联动执法、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推行工程风险管理等。此外,建设单位还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切实保障好农民工的利益。 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简文湘 杨建伟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