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贪官私分粤海铁路国有资产657万 自首获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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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0:3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于任飞)昨天上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5高层人员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判处5名被告人1年至9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5高层用虚拟工程的方式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3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前,张培金以粤海公司党委书记 唐建伟(总经理),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朴英元(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判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杜惠荣(副总经理),判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李逊(副总经理),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张培金(党委书记),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5名被告人均未当庭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