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应大力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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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9:40 新京报 | |
作者:赵萍 刘彩霞 房地产保险是房地产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房地产业的健康完善发展有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在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重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在房地产金融中的作用。有效地提高贷款在二级市场上的流 重视政府在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中的作用与地位。政府是住房保障系统的发起者和重要一方,必须在政策、资金上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予以扶植。首先,应加快完善有关住房抵押贷款与保险的法律、法规;其次,应设立专门的政策性机构,将目前的一部分住房福利分出去,为居民取得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对低收入阶层应予以政策倾斜;第三,应加强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这也有利于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因为目前经营住房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的资产是国有资产,由政府专门机构担保可将国有企业担保的包袱集中起来,便于统筹运作,使担保更具有现实意义。 用国家信用发展国家住房抵押贷款保证机制。我国应逐步引入这种机制,设立政府抵押贷款保险机构,以政府信用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为借款者提供保险,使银行提供低息贷款,降低首期付款额。这样一来工薪阶层就能买得起住房,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区别对待不同投保人,并制定相应费率。目前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费率只是根据投保年限的不同而有区别,同一年限的保单费率相同,并没有体现各个投保者自身的风险差异。在抵押贷款中,高风险者和低风险者风险发生的概率肯定会存在着不同的方面,如果将两者混淆在一起,若取较高费率,则势必增加社会成本。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