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事故:中石油已经支付赔偿金16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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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9:23 CCTV《第一时间》 | |||||||||
再来关注重庆"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的后续报道。据最新统计,这一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已经上升到24 3人,死难者遗体的认领工作基本结束,善后赔偿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截止到昨天下午3点,中石油公司对事故遇难者已经 支付了赔偿金100多份。 新华社记者朱彬:事故遇难者遗体辨认已完成,累计火化遗体234具,签订赔偿协议186份,支付赔偿115份 ,已累计支付赔偿金1650万元。
对115个遇难者支付赔偿金1650万元,我们算了一下,平均每人的赔偿金为10多万元。经记者了解,由于缺 乏相关的赔偿办法,中石油公司最初决定的赔偿标准是依照《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而目前执行的的标准参考的是 《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后者的赔偿金相当于前者的近两倍。 新华社记者朱彬:现在把初期的赔偿标准做了一些调整,依照《高法关于触电事故赔偿条例》,交通事故最高7万, 新标准13万。(什么时候改的)1月2日。(赔偿金由谁出)中石油。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原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死亡 补偿费,是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补偿20年计算出来的。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的年限则是1 0年。 《第一时间》播出时间:经济频道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