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教育券”实验的平等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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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3:39 新京报 | |
作者:雪里埋 在我就湖北监利的“教育券”实验发表评论文章(见1月3日《新京报》)后,卢周来先生和童大焕先生分别提出了不同看法。 两位先生的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他们错误地理解了公民享有义务教育权的“ 无数家庭为子女选择好的学校而不惜代价,为什么?显然是将教育作为私人产品在消费,或将教育产品的这种私人性放在首先考虑之中。这里,作为制度的义务教育对家庭的影响相对次要,而阶段性教育所具有的私人产品属性反而成了左右家庭抉择的主要因素。而政府除了提供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义务教育之外,不可能完全承担这种具有私人产品属性的教育。所以,各种贵族学校、私立学校会大行其道。 因此,当我们考虑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的时候,必须建立在其公共产品的属性之上。不能将由政府承担的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和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混为一谈。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政府显然只能承担有限责任,不能承担无限责任。毫无疑问,“教育券”可以最好地保障每一个公民平等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部分,因为不分地域、不分学校,每个孩子得到的“教育券”面值都一样,享受到的将是同样的财政拨款。 当然,在“教育券”制度下,肯定会出现现实的“不平等”,也就是卢、童两位所担心的“孩子所享受的教育质量会与他们的家庭境况联系起来”。显然这是无法避免的,而且也只能通过政府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改善义务教育的质量,以及在税收上的转移支付来化解。因为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提高,政府有义务增加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的供给,使孩子享受更好的基础教育。 还要指出的是,“教育券”实验在美国并不像卢周来先生说的“已经失败”,而是方兴未艾。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阿乐姆洛克小镇“教育券”实验已经是里根时代的“旧闻”了。实际上,美国“教育券”实践到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展开,已有两个城市和一个州正式明确实施由公款资助的“教育券”计划,还有十个州建立了私人和私立机构资助的“教育券”制度,效果斐然。在其他一些国家,“教育券”实验也并不少见,其中搞得最红火的是智利,198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目前已发展到40%以上。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