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被列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增值税试点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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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7:26 黑龙江日报 | |||||||||
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税负大大减轻记者 李宝森国家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在东北试点增值税改革,试点城市定为哈尔滨 本报6日讯哈尔滨市被国家列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增值税试点城市。这是记者今天在友谊宫召开的哈市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专项洽谈会获悉的。
据与会的哈尔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介绍,国家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在东北试点增值税改革,试点城市定为哈尔滨。目前,哈尔滨市企业总体税负在40%,增值税改革将把税负降低很大一块,哈尔滨市企业将首先受益。 增值税改革具体地说,就是在维持现行17%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它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企业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所交纳的税金可以在产品销售时应交纳的税金中扣除,即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和固定资产这一环节不交税或少交税。 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准了“振兴东北”第一批100个项目。这些项目有些是新上的,有些是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如果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不及时跟进,势必影响东北的投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所以,国家为尽快在东北推开,首先在哈尔滨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这就意味着为哈尔滨的企业“减税”,将增强企业竞争力。 税制试点行业范围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等8个行业。这8个行业在交纳增值税时,可以抵扣当年新增机器设备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这将使几乎所有企业的税收负担在改革后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黑龙江日报) 相关专题:网上看东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