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辉:终审判决生效后无法再引用最新司法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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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2:30 新浪网-央视法治在线 | |
提问:法律适用问题。我现在正面临一个案子。 何俊辉:什么案子? 提问:人身损害的案子。 何俊辉:你有相应的材料吗? 提问:有。 助手:哪一个法院起诉的? 提问:中院。 助手:一审是在那里? 提问:初审的时候,卡在认定这一块。我是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法院判了80%在司机身上了。责任定时候,又发回重审,然后上诉的,判决是承担连带责任。 助手:谁和谁连带责任? 提问:就是撞我的那个车主。这个连带责任我接受了,但是这个数字我不接受。这个案子我还是不服。精神损害和护理费两项合一,两个人认定8万,我觉得数字太少。所以我准备向高院提出申诉。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我想知道我如果向高院提起申诉,能不能用这个司法解释。 助手:你想用司法解释是可以的。你交通事故是什么情况? 提问:检察院的车停在了饭店门口,饭店的老板擅自把车开出去,而且是逆行上路,出了交通事故。 助手:二审判决,你觉得在数额上判的少。 提问:对。 助手:你在最高法院是想用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是不是这个意思。 提问:是。因为我这个案子发生的比较早。 何俊辉:现在二审判了吗? 提问:判了。 何俊辉:现在的问题在哪儿? 提问:我对这个判决不服。按照程序我可以想市高院提出申诉。是有这个程序吗? 何俊辉:申诉是可以的。是在最高法院完了之后,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提问:我告的就是检察院,所以不可能去检察院。 何俊辉:你现在解答那个方面的问题。 提问:我现在想在高院提出申诉。因为最近有一个人身伤害赔偿损失的司法解释,我想知道我在申诉的时候能不能引用这个司法解释。 何俊辉:不能。因为这个里面,都已经终审判决的,或者是再审判决的,这个就已经不再适用了。因为他是按照以前的,对于现在正在一审,二审没有最后判的。符合它的要求的话他可以用。但是我们案件,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已经生效的判决,所以现在没有办法适用。按照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这个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法律来判这个案子,现在新出的,是不可以的。比如说今年除了一个新的法律,把好几年前的案子也用。具体的,谁的责任认定的这些东西,生效之后,管的生效之后的东西,之前的东西它管不了,当时是怎么规定,就用当时的。如果你觉得不服,你可以想高级人民法院再去申请,相应的事实认定,有重大的错误,或者说适用法律不当的,或者是你认为办案人员有徇私枉法的情况,这一点你可以提起上诉。 提问:如果引用新的合法解释,是不行。 何俊辉:那个是不行的。 提问:谢谢。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