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宝昌律师现场解答劳动合同里的“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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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3:22 新浪网-央视法治在线 | |
观众提问6:我是出租司机,我劳动合同跟用工合同,我在电视里看过是霸王合同,因为我有病不能开了,单位提前给我解除了合同,我要到法院告他告得赢吗? 邱宝昌:劳动合同有一个前置,提起劳动仲裁,合同引起的纠纷首先经过仲裁,也可以通过工会组织进行协商。 观众提问:我们已经到的劳动仲裁,我三万块钱的风险抵押金的劳动仲裁能不能要回? 邱宝昌:按照行政法的规定,单位不能向职工收取抵押金或者收是合理的,但是也要退。如果违约了,要通过其他的途径进行解决。你要注定的一个是时效的问题。 观众提问:我想告他,我在运行当中修车的费用能不能跟他打官司。 邱宝昌:就看合同怎么约束的,如果你们是合同的关系,你可以放弃,因为这是你自己愿意承担的,严格说这车是单位的,维修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你愿意承担也可以。 观众提问:签合同的时候,他不愿意让我看合同。 邱宝昌:这是条款的不合理,加重劳动者的责任,这有点霸王的心理。 观众提问:保险公司负责交保险费,但是现在没交。 邱宝昌:是他违约。 观众提问:他能付我违约金吗? 邱宝昌:可以。因为是你代他交的。 观众提问:是因为我的份钱里都包含这些东西。 邱宝昌:应该保险公司找他。 观众提问:我告他违约,他能付我违约金吗? 邱宝昌:如果你已经交给他的,可以要求他退款。如果合同履行是完全适当的履行,如果在履行当中,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完全适当履行,按照违约责任应当承担。双方违约责任是对等的,合同的权利要求也是对等的。 观众提问:他没有上保险的话,我的知情权让他剥夺了。 邱宝昌:合同里的知情权和这个不太一样。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