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下岗女工撼动政府规章”的喜与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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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4:4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刘文宁 直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重庆一名女工才发现单位一直没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于是,她开始了两年的维权奔波。先是申请劳动仲裁被拒绝,接着向区法院提出诉讼 “下岗女工撼动政府规章”,若从结果看,应该是喜;但若从过程看,又多有忧的成分。明显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条文竟然大行其道,如果不是一个女工四处奔走———从市仲裁委、到两级法院、再到市法制办———那不合理的条文极可能依然堂而皇之地发挥着效力。而且,因了这条文,某些不想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也有了可乘之机。 问题还不止于此。透过胡巧玲一波三折的经历,我们很容易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即当人们发现某一规章的某些条文不合理甚至违法之后,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一个规范的、明确的纠错程序?从该报道中看,这至少是一个悬而未决、十分模糊的问题。当上诉被驳回后,胡巧玲向重庆市法制办递交了《关于建议撤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养老保险争议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一、第三条的申请》后,法制办在口头答复中称:“法制办审查后认为,79号文件的部分条文确实是违法的,应该撤销。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由法制办来撤销是走不通的,希望理解。”我们不知道这“种种原因”是什么内容,如果连市法制办都对“违法”条文无可奈何,那么,谁该对此负责? 报道说,胡巧玲和其律师奔走了两年后,最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己废止了这一文件的不合理部分。那么,其中有没有偶然因素?有没有该部门的觉悟因素?此事的结局是值得庆幸的,但我们同时也有理由担心,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固执己见,不肯自纠这一不合理条文呢?也许,事情很可能会是另一个结局。那样的话,胡巧玲是不是就永远走不出有理没处讲的“死胡同”呢?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胡巧玲遭遇的不合理条文可能只涉及若干人的利益,而在更多的地方,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很可能依然存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不说非常急迫。 在这一事件中,女工胡巧玲的作为很不简单。凭一己之力“撼动政府不合理规章”,可以说,这样一位女工,是一位坚信公理、正义并不懈追求这种公理和正义的女工,是一位有着现代社会强烈公民意识的女工。就社会效果的层面,她的举动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顺畅的法律程序,那么,今后,类似的有理没处讲的“死胡同”还可能罩住“李巧玲”、“张巧玲”们,而他们若要讨回公道,可能不得不付出同样的甚至更大的代价———而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