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内中国发起反腐决战 战略将作“三大转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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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23:19 瞭望东方周刊 | |||||||||
文/李永忠 七年内中国发起反腐决战
在2004年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将完成反腐败战略调整的“三大转向”,并将在适当的时机,集中兵力主动对腐败发起战役进攻,为在2010年前进行反腐败战略决战创造条件。 据统计,2003年,中国共有13名省部级腐败高官被查处(其中3名正省部级),这13人中,判处死刑1人,判处死缓2人,判处无期徒刑2人,判处有期徒刑12年、15年各1人,已移送司法机关3人。加上已查处但未公布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数,如此多的腐败高官被查处,如此多的腐败大案要案被公开披露,为改革开放以来所仅见。 据中央纪委连续8年进行的随机抽样、直接入户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最低的1996年,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只有32.8%,2003年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第一次超过半数,达到了51.9%。 抓重点(高中级干部中的腐败)、攻热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突破难点(监督体制机制制度),被认为是推动2003年反腐败斗争取得突破和进展的三个方面。 这为中国在2010年前向腐败发起战略决战预作了铺垫。 中央进行反腐战略调整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三个仍然”的论断:“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这“三个仍然”的论断,有着数据统计和客观研究分析的基础。 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五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人和846150人,后者比前者增加26.4%;开除党籍数分别为121500人和137711人,增加13.3%;处分县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20295人和28996人,增加42.9%;处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人和2422人,增加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人和98人,增加25.6%。 这组数据再加上各种民意调查和各种案例分析,使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认识到,反腐败的形势不是“比较严峻”,而是“仍然严峻”;不仅要“反对腐败”,而且要“反对和防止腐败”。要真正做到“打”“防”并重,以防为主。 2003年作为“反对和防止腐败”战略方针调整后的第一年,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效。吴官正主持中央纪委工作后,在过去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和两道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的基础上,不断思考制度反腐的问题。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集这些年各地制度反腐之大成,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三位一体”,其目的是能够积极主动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反腐战略将作“三大转向” 随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以2004年为标志,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将出现“三个转向”。 第一,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 从20多年前的反腐蚀斗争,到10年前的反腐败斗争,中国虽然提的是标本兼治方针,实际执行的却是以治标为主。在一些地方,风气没见好转;在一些部门和行业,案件没有减少。 转向主动进攻,要求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在腐败极易多发高发的权力、资金、物资的密集领域,整合反腐资源,主动发起进攻,进行“大兵团合成作战”。 转向主动进攻,要求必须变消极防御为积极防御,变以手工作坊式的个案查处、行为监督,为集约式的领域查处、制度监督。 第二,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 在中共的反腐斗争史上,大体经历过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果断地停止了运动反腐。中央明确提出,必须下大力“解决制度问题”。 但在实践中,中国在较长时间内基本上仍是依靠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来反腐败。这其实是一种权力反腐模式。 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相提并论。十六大提出了“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一系列重要论断,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改革开放的25年基本上是向下放权的25年。但是,由于监督的缺乏,出现了地方各级组织的权力向个人(主要是一把手)集中的现象。 在宏观上,各级纪委几乎从无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中观上,各级纪检机构几乎无不在人、财、物权上受制于同级党委;微观上,各级纪委书记几乎无人按“党内五项监督制度”越级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书记违法乱纪行为。 没有经常的监督,必然经常滋生缺点;没有及时的监督,必然延误错误的发现;没有有效的监督,必然难以挽救失败。监督上的这“三个没有”,既是党委“议行合一”领导体制设计的弊端所致,也是现行党内监督体制亟须改革的原因所在。 2004年,将是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稳步推进的重要一年。为了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制定并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反腐战术将作“三大转变” 与战略上的“三个转向”相适应,中央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打法上还应努力完成三个转变:即从“小作坊式”个案反腐,向大规模的“集约式”规模反腐转变;从纪检机关、少数职能部门分散地、单打独斗式地反腐,向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资源,合成作战,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转变;从侧重打击腐败,向惩治和预防腐败并重转变。 当前,反腐败需要新的动力源。如果反腐败只是职能部门的事情,而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到头来必然会成为少数人的空忙。反腐败要真正把权力回归人民。 胡锦涛指出,反腐倡廉的过程,就是“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的过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中央认为,反腐败能否持续健康深入地向前推进,必须注重反腐败的成本核算。不能用增加反腐败成本的方法去反腐败,而应用加大腐败成本的方式去反腐败。必须使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心理上后悔莫及。 2004年的反腐败,将在党内民主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党内监督,并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检体制为重点,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取得突破。同时,还应在适当的时机,从权力、资金、物资密集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领域和部门,集中兵力主动对腐败发起战役进攻,为在2010年前进行反腐败战略决战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声明:本稿专供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