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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招商引资有功就“奖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5:19 南方都市报

  作者:殷国安

  近日,江苏金湖县召开大会重奖招商引资功臣,其中几位干部都得到了10万元以上的奖励,“更令人心动的是,招商功臣赵卫宇、闵荣均的家人被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原制药厂的工人徐振沂引进了一个4000万元项目,被调到县经贸委技改办工作。”(1月30日《新华日报》)

  现在,招商引资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在新年开始之时,都要对去年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人进行经济奖励,这还可以理解。但是,也有许多地方和上文所讲的金湖县一样,对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奖岗位”,这样的做法是很值得研究和商榷的。

  “奖岗位”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任何一个地方的事业单位,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因此,第一,事业单位是有一定编制的,不可以超越经济发展的基础任意增加编制,扩大队伍。第二,任何事业单位,对于其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必备的任职条件,如年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如果随便从社会上找一个人都能到事业单位工作,那这个单位的“事业”究竟如何发展,就很值得研究了。同样,经贸委的技改办是主管全县技术改造的部门,它固然也会直接进行项目引进,但其主要职能是对全县的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进行指导、把关、审核、服务。因为招了一个大的项目,就从工人调到技改办工作,是否胜任也是很难说的。这样的“奖岗位”,实在有点“乱点鸳鸯谱”的味道。

  “奖岗位”还暴露了人事制度管理的混乱。现在的事业单位也好,行政部门也好,凡是进人,都有一套制度,比如公开竞争、考试考核等。有些地方却因为自己的亲人招商引资有了成绩,使得家人凭一纸文件或通知,就进了事业单位;或者本人因为招商引资有功,就从企业调进了政府机关。这或者说明这里事业单位的管理还很不规范,用人还无章可循,改革根本没有到位;或者说明,县里的领导只要“研究”一下,就能置规章制度于不顾,就能随意进人。这只能是行政权力的不规范运用。

  另外,从思想根源上说,这一现象的诱因是“官本位”意识,而这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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