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不诚信”是大学生的专利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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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9:05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清金檀 “诚信”可谓时下的流行词儿,上文提到,余姚一家企业去年招聘的20多名大学生,不到一年仅剩下1名还在坚守岗位,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高校强化学生诚信教育的呼声。煮熟的鸭子又飞了,用人单位的尴尬可想而知,但老拿员工跳槽和大学生诚信说事儿,笔者感觉有失偏颇。 一提起毁约,似乎就应把大学生推向道德法庭的审判台。其实,选择职业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既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那么跳槽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违反法律则承担责任。而大部分单位不也都事先提出了毁约的价码———违约金了吗?不容忽视的是,现实中许多用人单位也存在随意裁员现象,在这种单位提出的毁约面前,谁又考虑过处于被动地位的大学生员工的就业压力呢?为什么单位毁约可以不受诚信的约束,而大学生员工毁约就必须承受不讲诚信之类的道德指责呢? 客观地讲,大学生就业后短时间内频繁毁约跳槽现象的确是越来越多,但造成这一现实问题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学生本身来讲,对社会需求了解不够、对自我估计过高和对工作过于理想化等等,使他们第一次择业准确性很小; 其次,从学校方面来讲,尽管都有就业指导服务,但由于教育体制等原因,校方对学生接触社会的引导不够,还不能很好地为学生就业搭建桥梁; 再次,从用人单位方面看,“国”字号企业大多不景气,要人少,而民营、私企往往在待遇、规范度、稳定性等方面不能尽如人意,提供给毕业生的“好”机会越来越少。 笔者认为,大学生跳槽现象的日益频繁一定意义上是个可喜的现象,实质上是人们社会观念的一种进步。通常,人们对跳槽抱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即使择业失败也会暂时“委屈”自己。而目前的现象,则是大学生自主意识回归的表现———他们把跳槽看做一个逐渐改善个人生存环境的过程,表现了对自己职业发展的规划,主动将自己置于流动的人才市场当中。 薪水不高、待遇不高、职位不理想、前途不光明是大学生们毁约的直接理由。就业如同婚嫁,精挑细选最适合自己的“婆家”也是理所当然的。尽管已经初次就业,但如果有了薪水更高、待遇更好的职位,为什么不可以从头再来?双向选择并不是只允许单位挑职员、炒职员,职员同样拥有选择单位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不可否认,当今大学生总体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但这仅限于大学生群体吗?从建设诚信政府、打造诚信商家到为个人建立诚信档案,这股“诚信热”的洪流说明社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诚信缺失现象,大学生部分存在的诚信缺失现象,不过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缩影。高校固然有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义务,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赖于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和推进。 最后来谈谈企业。自己的意中人一眨眼就“嫁”到别人那里,用人单位的管理者是不是也该扪心自问,反思是否该进行用人观念和机制方面的自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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