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四项措施服务“第一要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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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32 河北日报 | |||||||||
本报2月4日讯 (周远、刘树奇) 2月2日至今日,省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春节前夕考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讲话精神,核心是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渗透进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就此,省检察院提出了服务“第一要务”的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有关决定,抓紧制定检察
机关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发展的具体意见,明确打击犯罪的重点和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据了解,垄断和霸占经济资源、影响矿山和油田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警黑勾结的犯罪案件等被列为打击重点。二是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打击活动。对走私、诈骗、偷税骗税、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要加强立案监督,从快从严批捕、起诉。三是开展“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活动”。综合运用侦查、监督、预防职能,严厉查处滥用经济管理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并对影响我省政务环境的内在因素深入分析,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四是开展保护国有资产专项行动。深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趋势、新特点,密切关注国有资产转让、并购、重组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流转。要在全省开展“依法保护财政周转金”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在全省开展重大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