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大贪官追逃力度 纪委书记提出反腐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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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3:11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蔚然 通讯员粤纪宣) 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月4日闭幕。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王华元在工作报告中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提出七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继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问题、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严格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经济、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 三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继续巩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 四是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 五是抓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六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七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