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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聋人驾车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20:53 北京晚报-首都之窗-新浪网联合征文

  我本人是聋人,住在北京市,我爱人是聋人,老家在房山,常常去老家办事,乘长途汽车不便。我渴望开车。

  理由:

  人家外国人能想到这点,难道我们自己人没有想到吗?!所以我想,如果从聋人自
身安全问题的考虑,那么驾驶四个轮子车保准比两个轮子车来得很安全,很保险的!如果从公众场合的安全考虑,那么拿我们那些办好驾照开车上路的聋人和世界各国聋人的驾车记录作为有效数据来说明,我们聋人驾车对公众社会到底能构成多大的危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世界各国聋人零事故或低事故驾车的事实,已有力地证明了我们聋人比健听人更能非常安全地驾车!

  有些话恕我直言,以上两个如果不能认真考虑并落实,那么前者是草菅我们聋人人命;后者是无视我们聋人渴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理呼吁,剥夺我们聋人积极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正当权益!我们泱泱大国上下有五千多年历史,可文明民主进步竟到现在这一步,那该有多可叹可悲!!!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我们每一个聋人深深地感觉到,随着党的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建设不断高速发展的今天,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我们都学会了讲究时间效益和工作效益,从而越发感到十分需要交通工具,然而公安交通部门却以对我们交通安全的责任与爱护名义这个奇怪的逻辑,剥夺了我们驾驶机动车的权益;无视了我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侵害了我们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

  本文作者请将姓名与联系方式发至news2004@vip.sina.com信箱,以便汇去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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