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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农民减负46亿居全国之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8:2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2月9日电(记者 梁钢华)广东省去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全省农民年负担比改革前减少46亿元,人均减负率为中国各省区之最。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周高雄在9日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说,该省农民年负担已由税改前的55亿多元减为目前的9亿多元,年减负总额达46亿多元;农民人均负担已由改革前的106.93元减少为17.40元,人均减负89.53元,减负率高达83.73%,减负率为全国各
省区之最。

  广东是中国经济大省,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特别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广东省去年合理全面调低农民税赋水平。农业税方面,广东新的农业税税率比中国其他省市调低1个百分点,按6%执行,农民人均税负率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税改的同时,广东还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协调推进各项农村配套改革。全省去年共撤并减少了245个乡镇,撤减率达16.9%。另外,广东省从今年起将从全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对种粮大户补贴。

  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使广东农村经济渐显活力。2003年,广东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4000元,比上一年增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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