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应作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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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8:21 信息时报 | |
温洋委员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从事公务员的劳动能力不应被剥夺遂作出上述建议 修改体检标准 本报讯(记者王海波 王道斌 成小珍 通讯员 沈提安)昨天,记者从广东省九届二次会议提案组获悉,昨天上午,省政协 常委、省九三学社副主席温洋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有关部门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中有关“携带乙肝病毒者”的条款。 据温洋委员介绍,通过调查发现,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中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必须进行乙肝五项检 测,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务员体检标准》都将携带乙肝病毒者统统判为不合格,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 者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剥夺了他们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权利。其中,广东乙肝病毒携带者达1000万人以上,到了2003 年末,部分省市又陆续修订了《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浙江、深圳等省市制定的新标准增加了“加测DNA”和“DNA呈 阴性”的要求,新增加的具有高科技性质的体检项目,使体检标准进一步复杂化。 通过咨询权威专家,温委员了解到,目前医学科学证实,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有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劳动能力。为 了让乙肝患者获得与平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机会,温委员认为,解决乙肝患者就业歧视问题,首先要对公务员体检标 准进行彻底修改,保护乙肝患者的合理就业权利。他建议: 由全国人大立法,授权国家卫生部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检标准》时,修改在招收公务员时将乙肝病毒携 带者一概列为不合格的有关条款。 在目前情况下,建议教育部专门发文件,允许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考读研究生,或者只做肝功能检查即可。 通过红头文件来保证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加大对乙型肝炎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减少社会上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使他们能与正常人一样工作与生活;同时政府应 加大对防治乙型肝炎的科研攻关力度。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