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居民社保问题已纳入广州市今年工作计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桂文、翼华、青梅、海玲、何涛) 城中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以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保问题如何解决?改制后的居民今后是否能领退休金?昨日上午,省劳动和保障厅与广州市劳动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广州市代表团,回答第5组代表关于“镇改街及农民转居民后参加社保等方面的改革问题的询问”时透露,这一问题已纳入劳动保障厅今年工作计划,而广州市已有了相关方案,正在上报讨论。
现行政策:40岁以下才能参保 广州市代表团张建好称,根据现行政策,在城中村改制居民社保试点中,40岁以上的中年和老年人不能参保,40岁以下的青壮年才能参保。但事实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在村里占了很大比例,这些人原来是农民,现在一下子成了居民,没有了土地保障却无法享受社保。有代表当场表示,广州现在至少有50条村改制,涉及到39万市民的利益,东莞、顺德等地都遇到类似的问题。 改制:土地换保障政府作补偿 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回答说,把村民纳入社保,广东虽然开展得比较早,但1999年国务院下发了一个整顿改革方案的通知,这项工作停顿下来,目前进展也较慢。目前有关部门总的思路是:土地换保障,政府作补偿。有三种方法在考虑之中:一是建立土地银行,通过滚动开发收益来集体参保;二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来进行运作;三是专门建立区别于城镇的一套保障制度,这就面临一个如何与城镇衔接的问题;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在降低一点标准的前提下一起纳入城镇居民社保体系。 广州市劳动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问题广州市已有初步方案,并有了几个试点,最后方案还在讨论上报中。据透露,一种列入考虑的办法是让40岁以上改制居民在补缴一定年限费用后纳入社保。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