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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67人的杀人狂魔杨新海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3:54 中国新闻网

  杨新海一审被判死刑 本人当庭表示放弃上诉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制造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的案犯杨新海今天在河南漯河被执行死刑。

  今年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新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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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一案依法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1999年以来,杨新海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四省农村地区流窜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法庭一审对被告人杨新海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杨新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此后在10天的上诉期内,杨新海没有向法院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核准后,今天杨新海在河南漯河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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