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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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3:26 首都之窗 | |||||||||
--2004年2月15日在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陈建生 各位委员: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提案工作中认真贯彻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协十届常委会提出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个更紧’,有所作为、有所前进”的二十字工作方针,吸纳历届政协提案工作的好经验,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围绕提高提案的质量和办理的实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委员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出现新的变化 (一)本届政协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提案参与率和信息化程度有所提高在一次会议上有590位委员提出提案,占委员总数的81.9%,是历届市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的参与率最高的。 政协各界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解决交通拥堵、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坚持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严格依法行政等诸多全市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全市上下全力抗击“非典”疫情的特殊时期,委员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及时通过提案就“非典”的防治、完善公共卫生体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市民的公共道德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截至2003年10月底,政协各界共提出提案1396件(会后提案143件)。根据《关于提案审查工作的试行办法》,提案委员会认真地审查了每一件提案,共立案1239件,其中委员提案1184件,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55件。按提案内容划分,经济科技类提案165件,占提案总数的13.3%;城建城管类567件,占总数的45.8%;教文卫体类245件,占总数的19.8%;社会法制类262件,占总数的21.1%。 对157件没有立案的:49件内容相同的提案做了并案处理,51件转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参考,57件以委员来信的方式转市有关部门研究,并向提案人做出书面说明。这是今年对不立案的提案在处理方式上的一个新措施。有7件提案在商请委员做适当修改后重新立案;14件经初审未立案,通过提案委员会复议后,改为重新立案,并以会后提案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一次会议提案提出的另一个特点是:信息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委员们通过互联网或磁盘方式提交的提案共计588件,占提案总数的47.5%。 (二)提案按时办复率明显提高,提案采纳率超过七成新一届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各有关部门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提出了“各位副市长把关,积极认真办理”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将2003年的提案目录分别报送有关副市长阅示,使他们对政协提案的意见建议有了总体的了解。交办会后,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都分别召开了本系统的提案交办会,并把办理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虽然“非典”疫情对提案办理工作造成了重大冲击,但是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提案按时办复率比往年有明显提高。5月底就已收到办理报告1246件(含分办),会上提案平均办复率为99.7%,其中,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民检察院会上提案按时办复率为100%。平时提案按时办复率为96.5%。 截止到2003年10月底,根据已收到的提案办理报告统计,问题得到解决、年内基本可以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解决的380件,占提案总数的25.8 %;采纳委员意见、工作有进展并取得一定实效的762件,占提案总数的51.8%;提案提出的问题在短期内不能解决、向委员解释说明的290件,占提案总数的19.7%;留作参考的40件,占提案总数的2.7%。2003年有超过七成提案的建议得到采纳或部分采纳。 二、努力创新提案工作机制,为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性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常委会围绕提案工作机制的创新进行了探索,为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性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协商合作,提案工作得到了更广泛的支持 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必须要有提办双方共同的努力和密切的合作。本届政协注重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了与党政部门的协调合作,使提案工作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1.调整交办方式,增强提案交办的权威性。以往提案直接交到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现在改为把提案只交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再由他们交到有关部门。这一举措既理顺了政协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在提案交办方面的关系,又增强了提案交办的权威性。 2.扩大委员知情渠道,提高提案的针对性。一是召开市情通报会,请市政府秘书长和部分部门的领导同志向委员通报2004年的工作思路和需要政协各界献计献策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在向委员征集提案的同时,将29个政府部门提出的129条需要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的问题,以及市情通报会上4个部门的通报材料提供给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每位委员参考,为政协各界更好地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3.加强协商,共同研究改进办法。自提自办、多头办案和企业办案是多年来委员提出意见最多的难题。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市政协加强了与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沟通和协商,提出的改进办法,将在十届二次会议的提案工作中试行。 为了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提案委员会向每一位委员发去了《委员意见征询表》。截至6月10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委员意见征询表》803份。委员们认为承办人员办案态度比较好的755件,占总数的94%,态度一般的43件,占总数的5.4%;较差的5件,占总数的0.6%。对23件委员明确提出不同意见的提案办理报告,提案委员会与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了处理意见。12月份提案委员会再次向全体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02位委员回函。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提案委员会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商了解决办法。 (二)进一步加强党派提案工作党派提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赋予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权利,是各民主党派在政协这个多党合作机构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和渠道,也是党政部门重要的决策依据。2003年,提案委员会把办理致公党市委的党派提案作为创新党派提案工作机制的一个切入点,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向市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派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做了批示。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行办法》从提高提案的质量和实效性入手,对提案的提出、办理和服务三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派提案的重要地位,党派提案由中共北京市委统一交办和督办,综合性提案由负责同志牵头办理,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权威性;二是规范了党派提案提出和办理的程序,促进了党派提案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三是畅通了党派提案调研和知情的渠道,对提高党派提案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要求市政协对党派提案的服务工作要前移到选题阶段,从选题、调研、审查到办理、监督,都规定了明确的程序。《暂行办法》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中共北京市委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是中共北京市委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过程中的一件大事。 十届二次会议前,提案委员会就依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召开会议,对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就党派提案内容与市政府16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三)加强重点督办,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提高提案的实效性是政协各界多年来共同的要求。这项工作关系到保护委员的民主权利和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能够在提案工作中得到落实,也关系到政协提案的信誉。根据以往的经验,加强提案的重点督办是提高提案实效性的一个好办法。2003年,在各委员会提案分析报告和提案委员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选择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在医疗保险改革中照顾退休职工和特殊病患者利益;望京地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北京的湿地建设;取暖体制改革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这些问题,既是与广大群众利益贴得很紧的全市工作的重点,又是委员多年提出体现政协特点的问题。比如,加强了有关望京小区交通问题的16件提案的重点督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市政协领导两次到望京地区进行调研,听取了朝阳区委、区政府的意见,责成提案委员会向市政府提交了《尽快解决望京地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淇、代市长王岐山率队到望京小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指示要尽快予以解决。目前,在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望京地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各专委会密切合作,提案的作用在政协工作中得到发挥 各委员会不仅分别对全部提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还就提案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和需要进一步调研的问题写出了各自的分析报告。有的委员会把提案中集中反映的问题与委员会自身的调研、视察、座谈等工作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了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如城建环保委员会与提案委员会共同就取暖体制改革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问题进行视察和座谈;港澳台侨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与提案委员会就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共同进行重点督办;教文卫体委员会邀请提案人参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问题调研;经济科技委员会就提案反映的“失地”农民问题进行调研。提案工作与各委员会工作相结合,不仅可以发挥各委员会的优势,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提出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还使委员的主体作用在政协各项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大力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提高提案工作现代化水平 提案委员会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制定了《提案工作信息化工作方案》,与办公厅合作实现了机关局域网上的提案数据库资源共享,建立了提案委员会网页,完善了因特网上的提案工作网页,内容包括提案目录、部分提案和办理报告,为政协各界网上提交提案提供了方便。顺利推进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建议提案系统三网合一工作,为实现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网上交办和回复奠定了基础。 (六)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市政协加强了对提案工作的新闻报道,特别是选择了一些提案提得好、党政部门办得好、群众反映好的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扩大政协提案的影响。如多家媒体对提案促进解决望京小区交通问题、湿地建设和保护等问题进行了集中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2003年有关提案工作的新闻报道有110多条,其中日常报道40多条,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栏目尝试进行了政协提案的专题报道。 (七)修改优秀提案的评选和表彰《办法》,促进提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提案委员会根据广大委员的意见对优秀提案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把优秀提案的评选标准细化为选题好、内容好、建议好、反映好、书写规范五个方面。优秀提案从原来5%的比例扩大为5-10%;表彰活动列入全会开幕式议程。《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调动委员提案的积极性,引导政协各界在提高提案质量上多下功夫。 三、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与2004年工作重点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提案质量和实效性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复报告的落实缺乏反馈和监督机制,特别是个别承办部门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落实;审查立案和交办工作也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不立案提案的处理办法需要进一步与党政部门进行协调;提案的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推动。 为此,2004年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和市委领导对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十届政协常委会提出的“二十字工作方针”,继续以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性为核心,创新提案工作机制,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使提案成为政协履行职能、反映社情民意、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更加有效的方式和通畅的渠道。 2004年主要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落实工作 要把探索和制定《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列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党派提案从选题、调研、交办、沟通到办理结果的追踪等诸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并形成规范,进一步促进党派提案质量和实效性的提高。 (二)改进和完善提案的重点督办工作 1.完善提案分析办法,把提案集中反映的问题与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密切结合,与各专委会的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出调研、考察和重点督办计划。 2.进一步贯彻《关于北京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检查监督提案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请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根据各委员会的督办计划,分工负责提案的督办工作,把委员多年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督办的重点。 3.把通过分析筛选出的重要提案以《摘报》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争取领导支持。 4.选择一些热点问题与承办单位协商进行集体办理,先试点,再逐步推行。 (三)探索提案办理结果的追踪机制将承办单位已经承诺当年解决但没有落实的提案作为追踪重点,将承办单位列入计划解决的作为复查重点。与党政有关部门协商,重点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追踪机制问题。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协商向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的办法。 (四)继续推动提案工作信息化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网页和提案管理数据库,使提案工作的各类信息逐步向政协各界开放。实现网上征求各界委员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网上论证,以及委员与承办单位在网上交流,促进提、办、服务三个环节互动关系的形成,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发展。 (五)做好提案的宣传工作要对那些提案提得好、党政部门办得好、群众反映好的典型事例加强宣传,积极争取在北京市的主要媒体上建立专栏,扩大政协提案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 (六)进一步提高提案委员会的服务工作水平提案的服务工作是提案工作三个重要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的水平,因此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继续深入探索提案工作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努力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各位委员:让我们共同努力,更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性,积极地参与提案工作,使本届的提案工作在履行政协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首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全市人民一道,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相关专题:2004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