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遇难者获中国人寿123480元的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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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1:27 沈阳今报 | |||||||||
16日下午,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中四名遇难者获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计123480元的赔偿。 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军介绍,火灾发生后,该公司立即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出险核查和事故理赔工作。现初步查明,在遇难者中有四人生前在中国人寿投保,累计保额33480元,这次总共付给保险金额123480元。在所有受伤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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