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评:从议案提案的“绿色通道”说开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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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8:15 千龙新闻网 | |||||||||
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 马龙生 绿色,有自然意义上的颜色之“绿”,也有从交通信号“绿灯”引申出来的、象征一路通畅的象形词——绿色通道。在本次北京两会报道中,“绿色通道”的用语频频出现,且都与提案有关。
往年,人代会代表们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都是由一个议案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统一整理、审议;而今年,议案中重要的一种——法规案,要用绿色表格的议案纸填写,以便从其他议案所用的红色表格中筛选出来,专由大会的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绿色表格填写的“法规案”,走上了被称之为绿色通道的“专行道”,这在本市人代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为什么法规类议案、提案被“另眼相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说:“在以往有些议案中,代表就某方面问题提出立法意见,但没有附上法规草案,这就不是一个规范的法规案,而仅仅是普通的立法建议。”此举的引申意义在于,法规类议案走绿色通道,首先是依照《立法法》相关规定来进行的,是为了“以依法的方式来立法”,体现了立法机关本身的尊法意识;此外,张副主任说“以往多数的法规草案,都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重视由人大代表亲自提出的法规案,是立法民主的体现”。很明显,张副主任的说法还仅限于“间接效应”上,而直接效应,无疑是参与直接立法的人,比过去大大增加了,法规对各方利益诉求的体现肯定也会高于以往。另外,我还可以为张主任补充一点,法规类议案走绿色通道,对代表撰写议案的能力要求也提高了不少,代表们不提高素质,即使绿色通道摆在那里,也还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另据《京华时报》2月16日以《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为题的报道中透露,在本届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副主席满运来说,本届政协委员们的提案交办方式将做重大调整。以往提案都是直接交送到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现在改为把提案直接交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再由他们直接交到各有关部门,这一重大的改变使得提案交办可谓一路畅通,而且既理顺了政协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在提案交办方面的关系,又增加了提案交办的权威性。 看看,政协这边提交提案,也有了一条另外意义上的绿色通道。此一绿色通道向我们传达的,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由谁交到经办人手里”的技术问题,更是一种重视程度所透视的态度问题。去年,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丁林雨在向广东省人大代表座谈会传达指示时指出:现在有些地方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答复成了“官样文章”,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研究解决。丁副局长的讲话,与代表们在参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广东某市的人大会议,55件建议的答复中,代表不满意的达到11件之多(见2003年10月26日《羊城晚报》)。从参政议政的意义上说,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职能相近,如果提案只交到具体工作部门,提案的命运则喜忧难料。而交到市级党政部门及“两院”,再由这些“顶头上司”以政令等方式下达给具体经办者,提案的命运必然光明了许多。 此次的人大、政协两会中,各自传出一个绿色通道话题。尽管事件、初衷各不相同,但是,两条绿色通道的根本意义却殊途同归——北京人民的参政、议政之路正在逐渐成为“绿色通道”,北京的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相关专题:2004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