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政策出台前须征求民意(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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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3:59 京华时报 | |||||||||||||
作者: 葛柱宇 陈琰 2月16日,王岐山在北京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政务公开将采取何种方式、目前需要迫切解决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 互联网可广听民意 问题背景:多种政务公开方式的出现无疑证明了公开力度的加强是一种趋势,但必须承认的是,政务公开形式方面还没有任何一种法律规定。 记者:从去年至今,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在市民印象中十分深刻,比如说法规、办法网上征集市民意见,所有局级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一些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白皮书,向市民披露自己的工作计划及目标等。对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市政府是否有统一要求,这个要求是什么? 周继东:本市所做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两大背景:一是国家政治、法制、政治决策的逐步民主化。根据十六大报告的精神,政府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时应该广泛听取民意。北京市近几年也正在逐步按中央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的进程,以前注重的是政府行为结果的公开,现在注重的则是决策制定过程的公开。这种转变能使立法本身更加接近民意,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各项法规、办法时要广泛听取民意。结合这两方面背景,本市正在对政务公开的方式做出一些探讨。 记者:立法对政务公开的形式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本市政府部门在做这项工作时都采取了哪些形式? 周继东:以前在制定法规时一般采取的是在城近郊区的每个街道开群众座谈会的形式,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参加的人数一般在200到300人之间,广泛性不足以体现。 从去年6月开始,本市开始借助互联网征集市民意见,将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草案上网,市民可直接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方式更具广泛性。所有的政策、规章在正式出台之前,都要通过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方式已经成为一种要求。 解答焦点 政务公开之所以需要更具效率的方式,在于政府思维的转变:以前注重结果公开,现在注重决策过程公开。个别公开流于形式 问题背景:政务公开必须在政府和民众之间体现平等公平。但曾经有过一些政务公开走过场,或是民众滥用评议权的事件发生。这种局面若不及时改观,微观层面将使施政者轻视民意,议政者降低信任,宏观层面将会导致政务公开评议体系难以建立。 记者:去年市政府首次在网上进行了市民评议政府的活动,是基于什么考虑? 周继东:以前对政府部门的评价只限于让市民直接上网给政府部门打分,并将初步打分结果公布,这种做法本身是政务公开的体现。但从打分结果来看,一些跟老百姓接触较多的部门,往往是群众不满意度较高的部门。但这并不完全代表这些政府部门工作开展得不好,只是说明群众对这些部门比较关注。 记者:有报道称,网上评政府不排除有人恶意投票的可能,如果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将很难保证结果的公正和权威。 周继东:是这样的。通过网络来收集选票,这种评议方式的确有待完善。首先是投票者本身的局限性,接触网络的群体毕竟只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另外是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也给恶意投票提供了可能性。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这种评价方式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对此政府将通过增设意见栏等方式进行完善。但我们决不能因噎废食。 记者:政务公开的承诺我们听的越来越多了,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比如我们了解到这样一个信息:某区在征集村镇规划方案时,在媒体上发布消息的时间,距意见截止日期只有两天,这似乎难以避免走过场的嫌疑。 周继东:这种现象在本市政府部门中并不少见,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所做的政务公开只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甚至停留在口头上。 解答焦点毋庸置疑,利用互联网,将在政务公开这一民主进程中坚持下去,在这一进程中,同时要加快克服互联网“先天不足”所带来的影响评议结果的种种弊端。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才是目前最符合政务公开本意的工作实践。 信息披露亟须立法 问题背景:“政务信息透明度还不够”这一说法在一个多月前有所体现,而透明度不够会给政务公开带来障碍。 记者:首都之窗于2003年12月17日至2004年2月3日就北京市信息化水平、政务公开程度开展的网上调查活动表明:其中,认为北京市政务公开程度处于领先水平的有188人,仅占参与投票人数的13.2%,另有274人认为北京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占总参加活动人数的19.3%;有高达67.5%的人认为北京政务公开程度亟待提高,共计958人投了期待的一票。这是一组让我们感到非常吃惊的数字。 周继东:数字也许不够准确,但至少说明,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记者:有报道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有了专家建议稿,国家有望近期出台,如果一旦正式颁布,是否意味着披露公共信息应成为权力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 周继东:我没听到这个消息,如果准确,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政府在政务信息透明这方面做得不够,这里面有政府部门的观念问题,但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相应的立法和制度。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也应该从这里突破。 解答焦点 立法和扭转政府部门观念是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的有效手段。 立法兼顾管理服务 问题背景:任何一种法律的出台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在这一前提下,立法如何均衡利益值得关注。 记者:今年的地方立法有哪些规划? 周继东:今年立法项目的安排主要优先考虑影响当前全市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部分重大问题的解决。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领域的立法将有所加强。根据与人大初步达成的意向,今年将安排《动物防疫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危险废物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土地征用政策》等30项法规、办法。 记者:人们现在也越来越关注立法的范围,我们听到一些议论,像燃放鞭炮这种可以划入民俗的东西,似乎不应该用立法的形式来禁止。 周继东: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不过在立法过程中,我们也在逐渐探索和改进。比如此次犬类限养法的修改,就体现了政府部门在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管理与服务功能。养犬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若对养犬进行单纯限制是不能体现民意的。尊重养犬人生活方式和如何保护另一部分反对养犬人的利益,都要兼顾。此次限养法的修改一方面通过降低养犬的登记费与注册费体现政府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也强调政府要加强对养犬行为的日常监管,两者的结合正是两方面利益的综合体现。 解答焦点 出台一部法律要有良好的基础,而这一基础就是体现民意,政务公开是收集民意的有效手段之一。 关键词 听证会 听证会的召开意在解决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目前本市在制定法规、办法时,尚未采用这一方式征集民意,但根据刚出台的《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政府部门设立行政许可事项之前必须召开听证会来征得市民同意。周继东表示,听证会今后将成为大家熟悉的词。 索取文件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本市从去年3月开始,要求所有市属和各区县的政府部门在办公地点附近的公共场所设立政府规章的自由索取点,市民可以很方便地查阅到自己所希望了解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今年,市政府将考虑将内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红头文件也放置到自由索取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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