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禽类经营得到有效监管 各地市场秩序井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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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9: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张晓松)我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下发三个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阻击禽流感。目前,全国各地的禽类经营活动均得到有效监管,市场秩序良好。1月27日,广西发生一例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天,工商总局就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疫区工商部门紧急启动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立即关闭活禽及其产品市场,严密监控疫区周边市场的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动态,同时想方设法确保市场供应。
各疫区工商部门闻风而动,迅速启动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市场监管情况报告制度。广西、安徽、湖南等疫区工商部门发现疫情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当日即派出专门工作组实地检查督导防控工作;广东、湖北等地工商部门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省工商系统的防治工作;北京等非疫区工商部门也制定了禽流感防治预案和市场应急预案,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为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广西、云南、湖南等地工商部门要求所辖地市坚持“每日一查,每日一报”;广东、湖北、河北则严格信息反馈制度,采取措施做到“早投入、早发现、早隔离、早扑灭”。 随着国内禽流感疫情日趋严峻,2月6日工商总局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坚决关闭疫区向外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全部活禽市场,同时停止综合性集贸市场内的活禽及其制品交易;疫区周边地区一律停止在集贸市场中现场屠宰活禽等加工活动。 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停止禽类交易,加强市场监控,打击私屠滥宰。截至目前,广西隆安、湖北武穴、宜昌、襄樊、安徽马鞍山等疫区的禽类交易市场已经全部关闭;上海、北京、河北、安徽、浙江、湖北等地工商部门则采取定点清查、责任包干的方式,将市场巡查与驻场检查相结合,严防疫区禽类流入市场;广东、福建、山东等地工商部门还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严密防范疫区禽类产品进入国内。此外,各地继续加大打击违法经营力度,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查处无照经营,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进入市场。 正值全国上下全力防治禽流感的关键时刻,一些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流入市场。2月9日,工商总局第三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禽流感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工商部门纷纷加大了对违法经营禽流感防疫物资的打击力度。一方面,组织执法力量对禽兽药批发市场、从事禽兽药销售的经销单位、经销门店点,特别是疫区周边集贸市场、乡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开展拉网式的清理检查;另一方面,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或“三无”禽流感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无害化处理用品的行为;同时,加强广告监测,防止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河北、江苏、四川等地还采取曝光典型案例、奖励举报、及时处理投诉等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禽流感防疫用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