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嘉广委员建议四项措施推进四合院房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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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7:40 北京晚报 | |||||||||
观点提出:市政协委员、市规划院设计院院长朱嘉广 曾花费一年多的心血参与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之中的市规划院设计院院长朱嘉广委员建议说,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并不对立,完全可以实现与“危改”的双赢,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机制。他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危改工作,不能再沿袭老路,南池子的改造实践说明必须摆脱“政府和开发商主导、居民被动拆迁”的实施机制
他建议说,北京应采取4项措施:首先,在四合院平房区推行房改,制定相关政策,将公房以最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原住户。其次,出台政策保证产权人应有权益。除非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外,不得强行拆迁。同时,产权主、房产主自主决定承租对象和租金。第三,允许产权人自主交换买卖房屋。根据规划和政府财力,安排基础设施改造的计划,逐年逐片为居民提供把外部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户内的条件。第四,制定对旧城四合院平房进行维护修缮和改造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应的补贴政策,目的是保护传统风貌和房屋安全。补贴政策是包括对使用传统材料保存和利用传统构件等在经济方面的奖励性的补贴方式。 本报记者 丁文亚 相关专题:2004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