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客语:防止香港再演“逼宫式”闹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0:31 人民网 | |||||||||
吴酩 继2月19日重新播发邓小平20年前关于香港问题的重要讲话、转发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以后,近10天中,新华社又接连播发了内地专家的三篇署名文章。这一“非常”的举动,引起了香港社会各界及一切关注香港人士的高度重视。
这一波舆论攻势,绝非无的放失,而是有很明确的针对性,其“箭靶”就是:香港的相当一部分人对基本法的理解,还很模糊;基本法的落实,也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因此,在香港即将展开有关政治体制发展的大讨论之际,有必要重温邓公的讲话,参考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弄清楚相关的重要原则,以保证政制讨论沿着基本法匡定的正确方向行进,少走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快7年了,在贯彻治港根本大法方面还处于“混沌”状态。这是怎么造成的?有人把责任归咎于特区政府,这显然不公平。因为政府一直在积极地推广基本法,尽管推广的力度还可以再加强些。事实上,民众对基本法的不够了解,特别是误解,主要不是因为官方的推广不力,而是因为反推广、抹黑基本法的声音太大、太强。正面解读远远抵不过反面宣传,在大是大非的分辨上自然就陷于混乱。而搅乱人心,进而将乱就乱地把香港政局推上邪路,正是某些香港政客的目的。 近6年多来,对基本法的小反、小抹不算,“乱港派”的大反、大抹至少有三场。第一场是围绕“居港权”的释法问题。本来这是很好的一次基本法推广、教育的机会,但完全符合基本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行为,被攻击为“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一些利益相关者和被误导者在“乱港派”的支持、鼓动下,整整闹了5年,使终审法院的裁决都不能顺利执行。第二场是疯狂反对依据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港府遵循基本法的规定,履行宪制责任,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这一举措,没有任何剥夺广大港人现有权利的意思,绝对是为了防范“极少数”的不轨行为。可政府的咨询文件还没推出,“恶法”的帽子已经满天飞了,并被抹黑为要“以言入罪”、“窒息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侵犯人权”。于是,不少市民误以为立法是要限制、制裁普通民众,抵触情绪陡然而生,而后政府无论怎样宣传、讲解都听不进去。结果,根本没看过法律草案,就加入反对立法“七一”大游行的人,占了游行总数的60%以上。这就是抹黑的功效!“23条”立法因此被迫搁置。 最近,某些人故技重演,借政制讨论之机,掀起反对、抹黑基本法的第三大波。基本法附件明明说的是2007年、2008年以后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则要立法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可“乱港派”又来了个歪曲的“先入为主”,把“如需”变成了“必须”,修改也只能有一种模式,就是2007一人一票普选特首、2008全面直选议员。谁不同意修改或按他们的方案修改,就以“违反民意”相要挟,就给扣“反民主”的黑帽子。基本法规定的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部被阉割了。政府关于政制改革的咨询还没开始,“乱港派”已经拿出了“铁定”的结论:“07普选特首、08直选全部立法会议员”。人心再次被“先入为主”的噪音搅乱。当此之时,倘若没有足以压倒噪音的强声发出,“逼宫式”的乱港闹剧就会再度重演。 关键时刻,北京发出强音,通过重温邓公讲话,帮助港人深入了解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厘清大是大非,正是中央对香港高度负责的表现。因为只有明确大原则、端正大方向,粉碎某些人“将乱就乱”的梦想,香港的政制改革才能健康进行,“一国两制”才能真正落实,香港才能长期稳定繁荣,港人的福祉也才能得到法制的有力保障。 (人民网香港3月1日电)来源:人民网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