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恩柱谈通过修宪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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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2:55 新华网 | |||||||||
新华网人民大会堂3月4日电 姜恩柱说,关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现行宪法已经有过规定,这次修宪主要是对原来的规定进一步加以完善。 姜恩柱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有财产普遍有了增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民拥有私有的生产资料,人民群众对于法律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宪法修正案草案对关于保护私有财产
姜恩柱说,这样修改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的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二是用财产权代替原来条款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义上更加准确全面。三是确立了征收和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