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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请专家写“法律” 中国立法史上第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4:56 红网


步步高荣获湘潭市“纳税大户”(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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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3月5日北京讯(特派记者 王重浪 成辉 罗红 通讯员 刘国强) 今日上午10点,一位人大代表自掏腰包组织专家学者制定出的一部完整的专门法草案,提交给了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同时,刚刚上任不久的商务部部长薄熙来郑重的接过这一法律草案。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据了解,这种行为在中国立法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这部草案也是刚刚组建的商务部接到的第一部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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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专门法草案撰写的组织者是来自湖南步步高超市的王填,这部法律草案正是我国流通行业热盼多年的《商业大店法》(以下简称《大店法》)。

  《大店法》离中国商业还有多远?

  数天前,国内一篇有关我国商业网点规划立法的报道被美国某著名媒体转载,引起国外流通产业界对中国制定《大型零售店铺选址法》(《大店法》)的关注和警觉;2003年9月19日,国家商务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座谈会”。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指出,商务部对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并提出了全国各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时间表。尽管这两件事之间很难说有任何联系,但国内流通业热盼的《大店法》离中国商业到底还有多远?这一话题却再度让人浮想联翩。

  近年来,国际跨国公司突破中国服务贸易业开放防线,长驱直入中国零售市场的行为,一直被国内企业和舆论所诰病。据了解,近几年国家经贸委一共批准设立40多家外资流通企业,但实际上,在中国跑马占地的外资企业已经超过300家。

  最近以来,一起“涉嫌销售假茅台酒”的新闻再次将“家乐福”推向舆论的旋涡中心。而打开网站,有关“家乐福”的负面新闻可随意搜索出数百条。人们不禁要问,世界第二大连锁巨头的“家乐福”怎么啦?可谁又知道,短短几年里坐上了中国连锁超市业头把交椅的“家乐福”,从一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就背上了违规开店的“恶名”。在对其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大兴问罪的背后,实在是“家乐福”一系列肆意扩张所惹出的“天怒人怨”。因此有人说,如果早有一部类似于《大店法》这样的商业法来规范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和发展,也许“家乐福”也不至于这样成为众矢之的。

  很显然,外商的警觉是有道理的。因为,《大店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规范跨国公司在中国流通领域特别是零售业的竞争行为。

  去年末,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一份中国流通业过度开放的报告,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报告中,他疾呼,“流通业外资超国民待遇”所带来我国流通产业发展问题已经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物美集团总裁张文中再次指陈中国流通业引进外资存在四大误区。

  对此,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指出,日本也是世贸组织成员,但沃尔玛进不了日本,并不是因为日本不向其开放,他们开大门,但是关后门,以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和企业。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开店都要进行审批、表决,不符合其法律条款就开不了店。而我国则是关大门,开后门,只要有领导的批条,就可以开店,这样就导致了国内竞争的无序。

  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认为,表面上看,《大店法》提高了外资进入中国零售业市场的门槛,客观上在一段时间内给管理、规模、资金势力等各方面落后的国内商家以一定的保护和发展机会,但是,《大店法》的制定,同样规范了国内企业行为,中国商业网点建设联合会会长荀培路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地方政府将商业中心的建设作为一个形象和政绩工程,导致全国各地城市商业设施过剩和低效运行。有效规划的缺失在北京也不例外,北京市原来规划只在四个城区搞MALL,但政府主管部门一边搞规划,一边在搞突破,规划在复杂的部门利益下成了一纸空文,目前MALL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规划。

  专家指出,从我国城市商业网点的规模结构看,大店过多,而且还有越建越大的趋势。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已建成和待建的MALL投资总额1700亿元。在商业网点的开发建设上,作为后来者的商业地产商的过度投机开发以及传统商业之外如建材、汽车等行业的网点建设已经不是一个流通管理部门所能控制得的了。

  因此,有人戏言,“攘外还先安内”,外资的“闯红灯”和网点的失控,背后无不是现行体制下过多行政权利干预的结果。因此《大店法》目的不是针对外资或保护民族商业,而是为了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

  面对外资商业不断进入、我国商业流通领域存在过度开放所带来的不平等竞争以及国内商业流通领域网点设施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究竟怎样才能加强商业零售网点规划建设的法制化,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立法?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以王填为代表的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这一议题在两会期间成为热门话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王填等代表在会上提出的规范商业网点设施建设的立法提案未能采用。王填认为,提案之所以未被采纳,一方面与商业流通领域立法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重视的传统观念惯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提案质量不高有关。为此,王填决定自己花钱请国内知名的有关行业和法律专家来起草一部完整的《商业大店法》草案,力争在自己的5年人大代表任期内,推动商业网点立法的进程。

  邀请专家起草法律草案人大代表自掏腰包求立法

  离中国服务贸易业全面开放承诺的日子屈指可数,《大店法》八字还没一撇,王填有点急。他开始了以自己的方式寻求通过《大店法》的长途跋涉。

  2003年7月,王填又一次来到北京。他委托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召集有关商业城市规划、商业、法律专家和国务院研究室、商务部的有关同志参加的商业网点布局和大店立法研讨会。研讨会上,著名商业经济学家、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万典武,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研究员陈文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赵旭东教授,北京市城市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董光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黄国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博士导师宋则等十五位专家学者就我国商业网点法或大店法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大店法的主要内容和如何促进全国大中城市对商业网点的立法工作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表示积极支持这项有利于我国商业健康发展的立法工作。与此同时,专家们还为王填董事长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家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整个流通行业和民族商业的前途鼓与呼的义举深表钦佩!

  会后,王填专门出资立即组织了以著名商业专家万典武为组长,法律教授徐学鹿,商业专家李禧华参加的专家组,开展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召开座谈会,确定了起草《商业大店法》(建议稿)的基本思路。王填还专门委派一名公司员工参与课题组联络和服务工作。同时他来到新组建的国家商务部,把自己立法的打算和决心和有关领导交换意见,得到商务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从此以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王填始终关注着这项工作的进展,并不断提出参考意见。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对国外相关法律的了解后,从去年十月开始,专家组正式进入到草案的起草阶段,为此,王填再次来到北京听取课题组专家的准备工作和意见。12月下旬,专家组拿出了草案的第一稿,在王填提出修改意见后,于1月底再次完成了修改稿。最后王填提交到人大会上的将是三易其稿的《商业大店法》草案。

  作为一家在全省上十个地市拥有三十多个连锁超市店铺、上万名员工、年营业额达十多亿元的的大型商业连锁企业的老板,王填平时的忙碌是可想而知的。但是,从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商业大店法》提案,到今年3月第二次会上拿出一部完整的法律草案,王填在一年中几上北京,花费上十万元经费,为的就是履行全国人大代表的一份职责。

  2004年3月3日,即将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王填,自掏经费在北京发起召开了商业网点规划立法座谈会。考虑到将来的《大店法》是一部超出一个行业利益、涉及到整个流通产业发展的专门法,为了加重来年再次提交的提案分量,王填特意邀请了商业流通、城市规划、法律界、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科学院等行业内外、众多部门十几位知名专家,这一以务实科学精神求立法的举动,被专家学者们称之为开风气之先。会上,一位原商业部政策法规专家感慨良多,他说,我搞商业立法工作一辈子,从黑发人到白发人,手头的文稿有一人高,《商业法》数十易其稿,最后由于流通领域主管机构的数次更迭和立法环境的实际情况,始终一直尘封,但愿在人大代表的推动下,能看到以《大店法》为契机促进商业立法这一天的到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宋则说,王填的举动,代表的是流通领域6000万从业人员的利益,反映出国内流通企业对《大店法》的迫切期待。

  《大店法》还要等多久?

  一切迹象表明,《大店法》的出台并没有确定的时间表。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看来,在市场调节起主导作用的商业流通领域,要制定一部针对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专门法,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部法在当前我国立法总体安排上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位?现在,每一个部门,每一方面的事物都需要立法,在法律界就产生的相反的一种思考,好象一切的立法的必要性和的重要性都值得怀疑。所以这些年来很多立法的难度就增强了,从立法部门来看,我们国家这么多的部门,这么多的行业,行行都要立法,这就有个立法总体的安排,怎么样能够求证这个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商业立法到底什么时候付诸实现,恐怕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被业界视为当务之急的《大店法》,是否在流通主管部门得到认同呢?

  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原商业部副部长何济海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认为,目前国内不少大城市缺乏有效的商业网点规划,使得某些区域大卖场过于集中,商家在残酷竞争中几败俱伤。他表示,商业立法滞后已严重影响到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急需出台《大卖场店址法》、《连锁法》、《特许加盟法》,以规范整个零售业市场。《大店法》的出台还可规范目前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纷纷在城市中心开办大卖场的局面。

  得知王填特意在北京召集有关专家探讨商业网点立法时,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司长邸建凯对他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建议王填在向全国人大提出商业网点立法提案的过程中,能与商务部主管政策法规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一起推进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早日促成《大店法》的出台。

  前不久,还有一个消息让业界为之一振,商务部将一份“全国商业网点规划”文件送到国务院法制办,尽管出于保密原因,报告的内容外界无从知晓,但知情人透露,对大型商业网点实行严格的公开听证制度是核心内容,因此分析人士认为,此举不妨推定为中国制定《大店法》的正式发端。

  在一次非正式场合,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谈到《大店法》时认为,对于商业网点立法工作,过去国内贸易部、内贸局和国家经贸委等都做过大量工作。但走了很多弯路甚至效率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并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商业立法整体框架和目标,许多立法内容,或多或少存在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思想。他透露,今年新组建的商务部已经向国务院提交了有关流通业立法的整体框架,这样比原来单打一、缺乏相互配套性要有效得多,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整体目标。对《大店法》在内的商业立法前景,黄海表示,由于众多的复杂原因,要对难度有充分估计,很难做一个肯定的判断,也许要等上5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在立法问题上,要注意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即便是通过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出台一些法规也是巨大的成功。黄海的一番话,实际上成为上一消息的很好注脚。

  树21世纪参政议政新形式

  有专家认为,王填的这一行动,在新时期的人大代表中树立了一种良好的参政议政新形式,一方面,作为人大代表理应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某一共同问题的民意和看法;另一方面,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参与有关法律的建议和起草工作,对于提高提案质量,加快立法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此外,作为一名企业家,充分发挥民间知识分子和群众的智慧,自己慷慨解囊制定法律文本,体现出了一个公民和人大代表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国心,为广大公民起到了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

  有媒体评论,人大代表专门出资召开研讨会探讨有关立法提案,开风气之先,体现了一位年轻而具有现代意识的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和专业深度的扎实作风和务实精神,为今后我国立法工作走向更为合理的程序提供了一次有益的探索。

  而2004年3月4日出版的《湖南日报》发表文章人物:王填的举动,代表者中国人大代表工作的一种新趋势。那就是人大代表渐入“职业化”角色。《湖南日报》署名文章认为“在经历一年的履职后,不少人大代表的参政能力已得到明显提升,从单纯的要资金要项目向立法、修法的更高层次迈进。在越来越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代表身份正从一种荣誉向‘职业化’转变,他们不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扮演一个‘职业代表’的角色。”

  其实,人大代表的智囊团已不是什么新闻,在浙江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代表提交的议案和建议背后都可以看到学者的身影。专家指出,这是一种民意与科学的有益结合。从去年开始,一批年富力强的专家和政府官员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成为专职委员,在王填身上,我们看到了将来的职业代表的影子。可以预料,自筹经费,专家辅佐,这些在市场经济下出现的新生事物将不断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人大的立法与监督水平,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作者:王重浪 成辉 罗红)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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