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怎样才能盯住政府的钱袋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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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03:44 中国青年报 | |||||||||
黄章晋 审查、监督财政预算,不但是宪法和预算法赋予人大的一项权利和义务,而且是人大有效监督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有有效监督了政府的预算,盯紧政府的钱袋,人大才能有效监督政府的活动。
人大要有效完成其监督审查的工作,就要求预算报告尽可能地详尽。今年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的财政预算报告后面附有不少的名词解释,正是为便于人大代表们理解其内容。不过,监督审查预算报告,并不仅是人大代表们看得明白预算报告的字面意思,最重要的是能通过报告让人大能盯住政府的钱袋子,让人大真正履行审查监督的职能。这就要求预算报告要尽可能地详尽,通俗讲,就是不但有“大数”,还得有“细账”。过于简单的预算报告当然会出现“内行看不清、外行看不懂”的问题。 近几年一些地方人大在履行预算监督职能上有了巨大的进步。广东等地政府提交人大的地方财政预算报告不再是几页或十几页纸,而是厚厚一摞“说明书”。正是这种预算报告的“细账”化,才使这些地方的人大会议中,审查预算报告成为一个最引人瞩目的环节。 人大要有效完成其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审查,还应尽可能使预算编制计划的时间与人大的会议时间“接轨”,同时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国家,它的财政预算年度安排与议会的审查时间安排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算计划的批准、执行过程都有议会较长时间的审议,只有通过批准,才得以实行。对政府的预算报告,一些国家往往会实行“三读制”:即首先由议会的预算专业委员会进行一读,二读是预算委员会和其他各专业委员会先就预算进行广泛咨询;三读是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委会进行初审议决,提出初审意见。因此,重视和加强预算委员会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增加预算委员会以及工作人员的力量,应当是人大建设和制度完善中一项重要任务。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