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安委员建议成立“国家地下水保护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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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6:5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建议在国家水利部建立国家地下水保护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不同深度管井进行动态联网监控。通过全国不同深度的管井的动态变化,对大气环流、自然灾害、法人行为及非法行动所造成的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变化,随时进行监控。
二、建立地下水资源预警制度。建立地下水资源的分级预警制度,对各省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过量开采、污染做好早期预警;对西部等缺水地域的地下水实施严密监控;对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随时预警,把地下水生态灾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重新编绘中国地下水水文地质图。 四、制定和完善地下水保护法。 五、为国家地下水资源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六、收集和整理世界及周边国家水文地质资料。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