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亮代表:将《扶贫法》纳入立法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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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3:2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万兴亚)全国人大代表郭海亮建议,将《扶贫法》纳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 郭海亮指出,我国针对全国2000万城市贫困人口,建立了城市低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三大保障体系。但是,对于全国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来说,不仅农村社会保障是空白,而且在享有《宪法》赋予的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接受医疗救助权利等基本权利和公共
郭海亮认为,我国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国际地位快速提升,我国已具备了扶贫立法的经济基础,应该把扶贫政策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明确扶贫重点和扶贫方式。 郭海亮建议,实行贫困人口登记证制度,建立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档案。持证者有《扶贫法》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脱贫后注销证件;要在资金投入、项目设立、科技投入等方面,更加体现其特殊性和政策优惠倾斜程度,保证扶贫到村到户;对于贫困人口脱贫后,由于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又返贫的,要明确制定相应的返贫援助办法。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