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林涛代表:以人为本 开门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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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0: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乐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地方性法规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代表说。
崔林涛代表说,陕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发扬民主,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实行“开门立法”,努力拉近立法和群众的距离。采取公开征求意见、举办听证会等方式,逐步完善法律的形成机制。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发布公告,举办新闻发布会,让老百姓“点菜”,共采纳群众立法建议44项,采纳率达到32%以上;在审议盐业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时,邀请食盐零售商、道路运输经营者参加论证会,面对面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内容上,更注意保护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修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时,针对拆迁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缺乏保障机制、补偿标准不规范和非法强行拆迁的问题,把立法的重点由拆迁管理调整为拆迁补偿,明确了被拆迁人因拆迁而产生的损失补偿标准、补偿原则等,为被拆迁人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