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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赞同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相关附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13:14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3月29日电 连日来,香港各界人士纷纷在不同场合发表意见,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相关附件进行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曾宪梓昨天强调,去年以来香港各界人士就政治发展问题产生很大争论,这对于“弹丸之地”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宪法及《基本法》的158条进行解释。全国人大此时释法是及时、必要的。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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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与《基本法》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他还表示,十分愿意向中央反映香港法律界人士期望增加《基本法》释法透明度的意见。曾宪梓呼吁,香港人要珍惜保持现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并且应该明白“香港人只有一个祖国,应该听听中央的意见”。他说:“部分港人有与中央讨价还价、平起平坐的思想是错误且无法理依据的。”

  身兼政协常委的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有关本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条文解释,是正确及有效的办法,可以平息社会就政制发展条文的争执。他重申,人大常委会释法本身就是法治的体现,法律条文原意应透过人大常委作清楚的解释,外界不应将释法政治化。梁振英还表示,《基本法》是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最基本依据。他指出,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行使条文的解释权,完全符合香港是法治社会,以法治港的原则。对于香港社会在过去数月对《基本法》的某些法律条文和字眼有不同的注释,梁振英认为,应依法办事,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将法律问题解释清楚,才能进一步商讨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他强调,若有人对《基本法》规定的法律都置诸不顾,只按照有利于自己或一小部分人的角度解释基本法,则恐怕整个香港社会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将全无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郑耀棠指出,本港就政制发展的争议,并非单靠特区政府就可以解决,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可以理清《基本法》条文的含意,市民不需要再作任何的揣测,最终有助平息社会的争议。(陈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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