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中国人权对外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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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公布的《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中国积极开展人权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白皮书说,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从1981年起一直连选连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
2003年,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实质性会议、第五十八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会议,并派专家出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和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第二次会议。 此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制定工作。2003年1月和9月,中国政府派人参加了联合国起草《关于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范性文书》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和非正式磋商,参加了关于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特委会会议。2003年11月,中国在北京承办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关于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政府间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对公约的制定进程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白皮书指出,2003年12月10日,第五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朱里安·亨特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颁发了“联合国人权奖”,这是该奖第一次授予中国人,也是第一次授予一位残疾人,既是联合国对邓朴方个人对残疾人人权事业的杰出贡献和为推动世界残疾人运动发展的不懈努力的高度评价,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长期以来促进和保障人权所作的努力的肯定。 中国政府还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至今已参加21项国际人权公约,并采取措施履行公约义务。 2003年,中国政府如期向联合国提交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首次履约报告,全面介绍近年来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所作的努力。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2003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13项条约;中国公安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开展了“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国际合作项目。 白皮书说,中国愿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在人权领域积极开展对话与合作。 2003年,中国政府分别与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德国、荷兰、挪威、瑞士、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家举行了人权对话、磋商或交流;主办了中国—加拿大—挪威第五届人权研讨会,并与欧盟共同主办了中欧司法研讨会。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非政府领域的人权对话与交流。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与其他国家就人权问题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2003年10月,中国人权研究会按规定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交了首份工作报告。 白皮书说,中国认为,人权的发展是人类社会不断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进步潮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世界上“和平崛起”的重要目标。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