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人大释法是为解决香港政制发展实际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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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21:46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3月30日电(记者 夏文辉)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30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基本法》有关法律程序问题作出解释,是最具权威及法律约束力的合法合宪行为,是为了及时解决香港政制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曾荫权领导的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当天上午在深圳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及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徐泽会面,并提交有关政制
在下午此间召开的记者会上,曾荫权说,法律程序是解决政制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法律程序问题不解决,下一步政制发展工作就不能展开。 他说,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不能只靠两地官员和法律专业人士的个人解读,否则,不同意见的团体和个人各执一词,甚至诉诸诉讼,市民便要面对政制发展的不明朗的局面,影响政制发展步伐。因此,希望各界能冷静面对目前的问题。《基本法》的任何条文都涉及“一国两制”,中央鼓励香港各界讨论政制的发展,并会细心聆听香港市民在这方面的看法。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自今年1月7日成立以来,至3月29日共约见了82组团体和人士,并收到约600份市民的信件、传真和电邮,当中超过200份涉及法律程序问题。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