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下发农村工作守则 禁止干部拿农民一针一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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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4:0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昆明4月5日电(记者张文凌) “就是要明确政府不该管什么,该管什么,怎样管。一句话,别打扰,让农民安安静静地生产生活。”这是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在修改《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时提出的要求。这份规范基层干部行为的文件,日前在云南全省下发。 记者从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这份以云南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守则》,一共30条,对农民最盼、最缺、最怨的问题,都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守则》规定:严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禁止违法征用占用土地和克扣征地补偿费;保护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的私有财产,禁止违法扣压和平调;不准限制农民易地就业和搬迁;尊重农民意愿,不准强迫农民签订合同和其他契约;保护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准强迫农民种这养那或农产品卖给谁不卖给谁;必须现金收购农产品,不准代扣或打白条;禁止强迫农民接受有偿服务;不准强行向农民推销农用物资。 针对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守则》规定:严格依法行政,禁止滥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认真处理农民来信来访,不准相互推诿和拖着不办;尊重农民,打骂污辱农民要受处分;廉洁自律,不准拿农民一针一线。 针对一些地区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花架子”行为,《守则》规定:求真务实,严禁强迫农民参与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农村公益事业必须量力而行,严禁法律规定外的集资摊派;抓好抗灾救灾工作,不准瞒报谎报延报灾情和疫情。 此外,《守则》还就农村乱收费、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说,《守则》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干部的为农服务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规定了政府管哪些事、不管哪些事,需要政府管的事怎样管好,为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帮助农民增收提供了组织保障。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