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一国两制”与单一制国家体制不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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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8:41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4月6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泽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规定的解释情况,并答记者问。 乔晓阳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关于联邦制和单一制的问题,美国是联邦制,中国是单一制,单一制下面设立一个特别行政区,这正是“一国两制”的伟大之处,与单一制不
乔晓阳说,基本法也明确,香港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保持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法律制度不变,司法制度,除了有了终审法院带来的变化以外,其他基本都不变。通过基本法来保证香港实实在在的搞资本主义。这两个跟联邦制是不一样的,联邦制的权力实际上是各个州授予联邦,把其他权力保留下来,没有给联邦的权力,都是在各自的州里面。 乔晓阳说,单一制是反过来的,地方没有权力,地方的权力是中央给的,这是一个根本的区别。如果说一定有“剩余权力”,这个权力也是在中央。基本法20条是这样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给予的其他权力。也就是说在基本法已经授予的权力的情况下,如果特区有需要,但是你本身没有权,还要再由全国人大或中央政府授予。这和联邦制是不一样的。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