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历次反华议案挫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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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2: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 中国1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议上再次挫败了美国提出的关于审议中国人权纪录的企图,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会)成员投票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对美国议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这是中国第11次挫败美国等西方少数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借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 1990年3月6日,人权会第46届会议以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一项动议,否决了美国等国提出的“中国局势”议案。 1992年3月4日,人权会第48届会议以2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巴基斯坦代表提出的动议,决定对少数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西藏局势”议案不予表决。 1993年3月10日,人权会第49届会议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决定对美国等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采取行动。 1994年3月9日,人权会第50届会议以20票赞成,16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一项动议,决定对部分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采取行动。 1995年3月8日,人权会第51届会议以21票反对,20票赞成,1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否决了由美国和欧盟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 1996年4月23日,人权会第52届会议以27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7年4月15日,人权会第53届会议以27票赞成,17票反对,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丹麦等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9年4月23日,人权会第55届会议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4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的动议,使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未付诸表决。 2000年4月18日,人权会第56届会议以22票赞成,18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2001年4月18日,人权会第57届会议以23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提案不予审议和表决。(完)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