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安徽阜阳--谁在“饿死”婴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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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2:17 红网 | |||||||||
谁能想到,在安徽阜阳,致死五六十名婴儿“饿死”的“元凶”,竟是被当地人称为“空壳奶粉”的伪劣婴儿奶粉。(见4月17日东方早报)如今时兴问责制,笔者也来一次义愤填膺的问责。 一问工商部门,对不法商人咋管的?难道“空壳奶粉”是从地下销售渠道来的?如果是公开销售,并非一年半载,工商部门对如此夺人性命的伪劣商品为何没有发现?如果发
二问卫生部门,为何不依法监督?应患者家属要求,市疾病控制中心2003年检测了13个品牌的奶粉,均为不合格产品。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婴儿一段奶粉的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18%,二、三段为12-18%,而这些奶粉的蛋白质含量最低的只有0.37%,大多数只有2%、3%,钙、磷、锌、铁等含量也普遍不合格。卫生部门是否一查了之,有无整改措施?向市政府发出预警报告没有? 三问医疗部门,仅仅医治就称职吗?自2003年以来,阜阳市人民医院收治了患有“重度营养不良综合症”的“大头娃娃”66个,其中勾注死亡的就有8个。一个有待求证的数字是,像这样的“大头娃娃”在阜阳大约有一二百人,其中死亡的可能多达五六十名。作为市人民医院不仅仅是治疗救死扶伤,应该及时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供重大疾病信息,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病情恶化蔓延。仅仅有档案是不够的。 四问受害家长,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因为误食了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物质不及国家标准的三分之一的伪劣奶粉,数十个鲜活的生命变成四肢短小、身体瘦弱、脑袋尤显偏大的“大头娃娃”患儿,由于严重营养匮乏痛苦地死去。而且,也知道这些“空壳奶粉”大多来自内蒙古、东北地区,为何不向有关部门报案?为何不把厂家和商品销售部门告上法庭,讨个公正说法,要求合理的经济和精神赔偿?如今是法治社会,法律自有公道。 笔者强烈呼吁舆论,问责阜阳,为数十名因为“空壳奶粉”冤死的婴儿承担渎职责任。同时,追查“空壳奶粉”的生产厂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稿源:红网) (作者:孙金栋) 相关专题: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