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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停发助学贷款事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2:42 新京报

  毕业生还贷违约率达26%,工商银行据央行规定暂停贷款业务;教育部将出台助学贷款实施新方案

  核心提示

  截至今年3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745名进入还款期的贷款毕业生中,有190人未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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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还贷,违约率26%。这个比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的警戒线,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就此中止与整个学校的助学贷款业务。此举令众多贫困学生处境艰难。

  有银行人士称,助学贷款政策所依赖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至今未有实质进展,一位欠贷者亦坦言产生投机心理。来自教育部的消息显示,新的助学贷款实施方案将于今年5月出台,贷款额度将有所减少,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和学校直接补贴。

  本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在学校主页上发表了“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期望违约者不要让自己的信用记录大打折扣。信中引用美国成功学家罗赛尔·赛奇的一句话:“坚守信用是成功的最大关键。”

  此时,一则醒目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通知”在政法大学的主页已经挂了10天。189名违约毕业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被公开。

  还款通知内容重在两点:一则指由于部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未按时、足额归还所借贷款,影响到了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则督促违约毕业生尽快归还银行贷款,并承诺还将定期公布未按期还款的学生名单。

  “这是无奈之举,谁愿意往自己脸上抹黑。”4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说,去年9月份开始,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已停止为中国政法大学提供助学贷款。

  这个说法为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一些学生和教师证实,但此前记者对新街口支行的采访被婉拒。

  还贷违约率高达26%

  “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且违约毕业生人数达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暂不列入贷款编制。”

  4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在主页上发布了《关于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的说明》。

  《说明》披露,1999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作为试点高校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开始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截至2002年12月,政法大学累计有188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达2792.2万元。

  截至2003年9月20日,政法大学累计有341名贷款毕业生进入还款期。据统计,当时未按时、足额还款的毕业生人数达154人。截至2004年3月20日,全校进入还款期的贷款毕业生为745人,未按时、足额还贷款的毕业生达到190人,违约率达到26%。

  《说明》引述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53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且违约毕业生人数达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暂不列入贷款编制。”根据这一规定,银行将责成高校采取有效措施将本校贷款学生的违约率降到20%以下,并提供有效担保措施后,方能为高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显然,中国政法大学已符合暂停贷款的相关条件。

  另据相关媒体报道,该校的处境并非孤立,银行停止助学贷款业务的现象正在全国范围内蔓延。

  4月15日,国家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中国工商银行几乎已经全面停止了对北京所有高校的助学贷款业务。各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停发全国助学贷款的行为。其依据就是银发[2003]53号文件。”

  信用制度缺失引发投机?

  “我的工作变动过好几次。无论户口还是档案都无法记录我现在的信息。”

  一个事实是,从助学贷款政策开始实施之日起,其所依赖的信用制度至今仍不健全。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教育部三家联合发出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项第十三条规定:“要建立借款人个人信用登记制度。贷款银行定期以学校为单位在公开报刊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比例和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同时公布其担保人姓名;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的介绍人、见证人公布其姓名。”

  4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一位不愿具名的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文件中所谓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至今在现实操作中没有任何实质进展。

  “个人诚信记录必须注入到个人档案中,并且为用人单位重视才有实际效果。但由于技术手段落后,造成信息不对称,用人单位目前根本就无法掌握个人的所有信息。”这位银行人士解释说,“况且,很多用人单位不关注个人档案的。”

  去年毕业于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周明(化名)1999年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协议,贷款2万元。根据协议,从去年9月份他就应该开始还款。但直到现在,他分文未还。

  2003年毕业后,他在北京找了一家单位落脚,档案却一直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年初,他只身到上海工作,就此和北京的档案脱离关系。

  教财[1999]1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条规定:“借款人毕业后,学校须将借款人的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函告经办银行,借款人也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和学校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以及还款方式、贷款担保等有关变化情况。”

  但周明说:“学校和单位现在根本不可能掌握我的信息。我的工作变动过好几次。无论户口还是档案都无法记录我现在的信息。”

  “现行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确不起任何作用,我产生了投机心理。”周明说。他同时表示,等手头宽裕时,一定要还清贷款。

  4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那位教师说,据他了解,该校不还款的学生可分为几类:一是不愿意还款;二是无力还款;三是因计算失误,没有及时清理账户。

  “我个人认为,不愿意还款的人一定占少数。毕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难道连这点素质也没有?”但这位教师也表示,担心不良诚信记录会影响到学生们的个人前途。

  贫困生质疑银行毁约

  “银行宣传册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我,可视为银行和学生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

  “银行将制裁转移到即将贷款的贫困大学生的头上,这是不公平的。再说那是银行和违约人之间的事情,而不是银行和即将贷款学生之间的事情。”4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2002级学生张建(化名)说。

  2003年9月,张建向校方递交了全国助学贷款申请,但至今没有从银行贷到一分钱。

  张建说,在他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也得到了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个宣传册。宣传册上写明,只要被录取学生符合贷款条件,被录取学生就可以申请由国家财政贴息50%的助学贷款。

  “银行宣传册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我,可视为银行和学生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张建认为,银行单方面撕毁了协议。

  现在,这位贫困生正为学费犯愁。远在黑龙江农村的父母年均收入只有3000元,无力提供他在北京的就学费用。他只好每周抽出十多个小时为学校干点杂活,赚取一点生活费用。

  “为了挣钱,我还帮助他人贴过小广告。我知道违法,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张建说。

  商业银行的三条理由

  助学贷款由于是无担保贷款,银行潜在的风险比较大。

  对于单方面毁约的指责,银行方面并不认同。

  “宣传册是学校为了吸引生源的一种手段。银行实际上并不是和学生本人开展业务。”

  4月15日,那位工商银行总行的人士说:“银行不是慈善组织,而是赢利机构,商业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无可厚非。”

  “从表面看,工商银行和学校终止协议是因为违约率太高,但问题的另一方面是银行的成本合算和规避风险。”

  据这位银行人士分析,助学贷款属小额贷款,银行投入的人力成本和财力成本比较大,从收益的角度看,摆脱低端客户可以减轻银行的柜台压力。

  其次,助学贷款由于是无担保贷款,银行潜在的风险比较大。“中国政法大学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说明了一切。”这位银行人士说,“基于这些考虑,银行终止了与学校之间达成的协议。”

  第三条理由是,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正在为上市做前期准备工作。有消息称,工商银行上市初定于2006年。

  “要上市,不良贷款是最大的障碍。”这位银行人士认为,工商银行已经背上了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现在不能再做助学贷款这样的赔本买卖。

  新方案5月份出台?

  “贫困生今年9月份将能够得到贷款。”

  “银行停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对教育部是个震动。”4月15日,国家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官员说。

  据称,国务院此前已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组织了几次调研,并初步拿出了一个新的助学贷款方案。目前,教育部正在草拟新方案的实施细则。

  “新方案有望在5月份出台。”这位教育部官员说,“贫困生今年9月份将能够得到贷款。”

  据透露,新方案较旧办法有许多改进。

  首先,财政部提出对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实行招标,非国有商业银行也可能来参与竞标。从而将50%财政贴息的政策扩大到四大国有银行之外。

  其次,贫困学生的贷款额度将有所减小,不足部分则由国家财政和学校进行补贴。“具体的比例还在讨论之中。”这位教育部官员说。

  据称,新方案保留了无担保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的原则。如出现还贷违约,学校的义务仍是协助贷款银行追回贷款。

  此前有媒体报道,天津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同承担未还贷的风险。而教育部官员则认为,新方案的出台将杜绝这种运作方式。“这是一个体制上的变革。贫困学生贷不到款的现象将不再出现。”

  4月16日,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院长周鸿陵并不认为新方案是体制上的根本变革。他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教育改革还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改革。

  在周鸿陵看来,要彻底解决助学贷款问题,最好的办法有三种:首先,国家应建立担保基金会,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是财政拨款,另一方面是社会捐赠,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应转嫁给基金会。其次,国家应建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因为从本质上看,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金融贷款,更应该由一家政策性银行来承担此项业务,而不是推给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的商业银行。第三,应开放银行市场,让市场自发形成一个针对小额贷款的银行。

  民间力量有待激活

  政府应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来培养人才。

  “培养人才不应是政府独自包办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需求。既然是全社会的事情,政府就应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来培养人才。”周鸿陵认为,发动社会力量才是教育改革真正的方向。

  “在政府和公民之间,还应该存在一些中介组织,这些中介组织将承担着大量的社会性事务。”周鸿陵说,“就教育投入来说,民间有巨大的资本市场。”

  4月14日,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启动,截至2003年年底,项目累计筹集协议资金1500万元,实际到账1000万余元,自助学生4025名,项目签约高校168所,另有拨款高校180所。

  “目前,项目组又收到了2600多万元捐赠,还可资助很多学生。”这位项目负责人说。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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