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台湾“大选”引发纷争专题 > 正文

台“公投法”大翻修 为2006年“修宪”作准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9: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1日电 台当局研拟完成所谓“公投法修正草案”,对其内容进行大幅度翻修。在“公投”适用事项中,将“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改为“修宪议题之创制”;此外,删除“立法院”的“公投”提案权,但相对增列所谓行政机关的提案权。同时据了解,该“修正草案”也大幅降低“公投”通过的门槛。

  据台湾媒体报道,该“修正草案”增列攸关变更“国家主权”等“修宪”议题的“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创制公投”,并在全岛性的“公投”中,并增列区域性“公投”的机制。

  台“内政部政务次长”李进勇的解释称,此举是为因应年底“立委”选举可能有多项“公投”议题一并举办,待未来在“行政院”通过后,预计最晚于5月中左右送“立法院”审议。

  报道指出,由于此次修改幅度甚大,届时在“立法院”预料将引起朝野相当争议。

  据了解,该“修正案”中并将“宪法修正案的复决”删除,改为“修宪议题的创制”。而“公投法创制修宪”议题是该“修正法”的最大突破,也是为陈水扁2006六年“新宪公投”的准备。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